广东出台共有产权房新规 业界:“限购一套”很合理

7月29日 , 新京报采访人员获悉 , 近日 ,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因地制宜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 , 对广东全省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分配、供后管理进行指导 , 明确共有产权房由政府与购房人共同出资 , 其中购房人产权份额原则上不低于50% , 并且符合条件的每户家庭只能购买一套 。

 

据了解 , “共有产权房”目前已在全国多个地区落地 , 此次广东也借鉴了北京、上海将共有产权住房覆盖非户籍人口的做法 , 将符合条件的人才、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在粤工作和生活的港澳居民等均纳入了供应范围 。

 

购房人产权份额不低于50% , 面积不超120平方米

 

据悉 , 此次《意见》对房源性质作出界定 , 明确共有产权住房是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 , 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 , 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的政策性住房 , 因此 , 政府和购房人共担风险、共享利益;产权比例方面 , 购房人的产权份额为共有产权住房销售价格占评估价格的比例 , 并且原则上不低于50% , 其余部分为政府产权份额 。

 

《意见》还规定 , 共有产权住房建筑面积不超过120平方米 , 各地结合实际 , 合理确定建筑套型和建筑面积标准 。

 

那么 , 共有产权房由谁建?《意见》提出7个筹集房源渠道 , 包括政府组织集中建设 , 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企集中建设 , 通过“限地价、竞配建”等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建 , 在城市更新(“三旧”改造)项目中配建 , 收购符合要求的新建商品住房或存量住房 , 转用符合要求的在建和未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直管公房等 , 接受捐赠等其他合法途径筹集 。

 

而在共有产权房定价方面 , 《意见》明确 , 共有产权房的销售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 , 根据不同的建设筹集方式确定:通过“限房价、竞地价”等方式由房企集中建设的 , 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土地出让时确定的最高销售价格;通过政府组织集中建设及其他方式建设筹集的 , 销售价格应综合建设、财务、管理成本、税费和利润以及承购人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

 

符合条件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房 , 封闭运行

 

业内看来 , 共有产权房的发展强调因地制宜 , 提出在符合人口净流入量大、房价较高、住房困难群体数量较多等的城市推进 , 避免各地不顾实际需求 , 一哄而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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