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好教学之“好”其义不外乎三( 二 )


道德应见于行动 , 而非止于说教 。 教师在开展德育时话说得再漂亮 , 若无身教的支持 , 也只会让学生见证虚伪 。 故所谓“恪守师道” , 就是指教师必须以身立教 , 行最人道的教育 。 教师是一个对象性的概念 , 说你是教师 , 是因为你的工作是教育学生——就像说你是父母 , 就意味着你一定有孩子一样 。 故与学生交往时不行仁慈之爱、不行正义之道的老师 , 是造孽最为深重之人 。 当然 , 所谓人道、仁爱、正义 , 也都首先应该表现在日常教学的完美里——因为完美的教学里必有师道在 。 能够高效教学至少表明你敬业、不希望误人子弟;而倘若脱离日常教学高谈师德 , 就不是师德的恪守 , 而只是师德的空谈了 。
所谓“担当道义” , 就是要有最大气的教学 , 让学生有勇往直前、担当天下的气魄 。 好的教学向来是能够给孩子精气神的营养的 。 没有什么比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更为可怕的教学 , 也没有什么比让学生拥有一个大气的人生更为重要的教学任务 。 这就好像语文若只讲字词句语法修辞而不讲文以载道、天下担当 , 就像数学若只讲四则运算几何代数而不讲科学精神、真理追求 , 如此做派顶多是一种教书匠的劳作 , 算不得真正上乘的教学 。 回想回想我们成年人已经受过的教育吧 , 那些让我们印象深刻的老师 , 永远都是那些曾经让我们振聋发聩、荡气回肠、如坐春风过的君子!
所以 , “好的教学”所求之“道德” , 对于教师来说与其说是教学专业的要求 , 毋宁说是人生修养的挑战 。 故自古经师易找、人师难寻 , 也就不难理解 。 而教育行业里的有志者 , 一定要立志做人师 。
好的教学 , 一定有美感
“那些让我们印象深刻的老师 , 永远都是那些曾经让我们振聋发聩、荡气回肠、如坐春风过的君子” , 意味着“好的教学”一定是某种教学之美的完成 。
教学的美感可以表现的主要维度 , 在于美育、学科之美、教育之美 。
美育在一般人眼里等于艺术教育 , 实在太过狭隘 。 做教师的一定要做良好生活的诠释者 ,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要有审美的态度与气质——就是说:你可以不会弹奏钢琴 , 但你一定要能够欣赏蓝天白云 。 就像好教师一定会承担德育的责任 , 所有的学科教学也应该可以因势利导开展美育活动 。 除了相机开展与学科教学相关的艺术教育 , 教师对于生活美学的自觉与应用最为重要——就像苏霍姆林斯基常常让孩子观察花园里的玫瑰、带孩子进入秋天的森林那样 。
呈现学科之美 , 对于完美教学至关重要 。 要想“学生学业成绩好(分子大) , 同时还学得轻松、甚至愉快(分母小)” , 或者 , 若希望孩子在我们的教学中得到“最人道的对待” , 我们就不能简单地采用减少作业分量、降低课业标准这种无能、弱智的教育选择 。 好的教师必须有能力最充分地展示自己所任学科的魅力(学科之美) , 用学习内容本身的美好让学生兴味无穷、勤奋学习、有持续努力的内在动力 。 学科之美不仅能够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 , 也可以反过来增强教师学科教学的自豪感、成就感 。 实际生活里那些为自己所教学科由衷骄傲的好老师 , 往往首先都是已经充分领悟过学科之美的人 。 教师所要做的 , 就是将自己所教学科里“魔法”的神奇在学生面前展示出来 , 并将“魔法”及其奥秘交给孩子们 。
学科之美的展示 , 离不开教育之美的塑造 。 好的教学 , 可能有艺术手段的恰当运用、教学叙事的精巧设计、课堂节奏的良好把握等;好的教学本身 , 也一定有教师人格之美、教育境界之美的存在 。 很多时候 , 教师酣快淋漓完成了一堂成功的教学、学生如沐春风地接受了一次完美的学科教育 , 师生双方都“如在梦中” , 当下不一定能意识到他们刚刚完成或者欣赏过了一种教学的美 , 但是那种让人不亦乐乎、回味无穷的教学之美却实实在在地存在过——这与我们在剧院里看完一场完美的舞蹈表演、听完一场优美的音乐会相比 , 只有审美形态之别 。 有教学的技术与境界之美 , 是自古至今所有好教学的统一特征 。
中国自古就有诗教、乐教的传统 , 确立教育的美学观 , 建立教育活动的第三标准①——审美标准更是克服当代教学异化、推进教育质量提升的基本原则之一 。 好的教学 , 一定是 , 也必须是有美感的教学 。
阅读到本文的结尾 , 读者也许会大呼上当 。 因为絮叨半天 , 笔者其实不过讲了一个教育常识:“好的教学”必须符合真、善、美三大标准 。 而且 , 哪一种良好的人类实践能不符合这三大最基本的标准呢?但读者也可能莞尔一笑——因为无论效率、道德、美感 , 这些常识的哪一条 , 我们的日常教学也许都没有做得很好 。 教书育人者 , 与其忙于用一些玄之又玄的词汇去包装内涵贫乏的教育思想 , 远不如在教育实践上回到本心与常识、用不断提高的教育专业性来切实提升教育的品质来得更为实在 。
①参见拙文《教育活动评价的第三标准》 , 《中国教育报》1997年2月27日“教育科学”版等 。
《北京教育》杂志普教版
作者:檀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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