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一年至2021年底

证券时报采访人员 孙璐璐
资管新规延长过渡期的“靴子”终于落地 。 7月31日 , 央行发布消息称 , 考虑到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经济金融带来的冲击 , 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规范转型面临较大压力 , 为平稳推动资管新规实施和资管业务规范转型 , 经国务院同意 , 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审慎研究决定 , 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至2021年底 。
按照既有工作安排 , 资管新规过渡期将于2020年底结束 。 央行有关负责人此次表示 , 延长过渡期一年 , 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 , 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 , 并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 , 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 , 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
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 , 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 , 但并不意味着资管业务改革方向出现变化 。 根据监管安排 , 一方面 , 金融机构要锁定待整改存量资产 , 自主调整整改计划 , 编制整改资产台账 , 实行清单制管理 , 过渡期内按季监测实施 。 另一方面 , 对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 , 或整改虽延至2021年底 , 但进度快于计划 , 能提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 , 将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资本补充工具发行和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给予适当激励 。 对于未按计划如期在2021年底前完成整改任务的金融机构 , 除在监管评级、宏观审慎评估、开展创新业务等方面采取惩罚措施外 , 视情采取监管谈话、监管通报、下发监管函、暂停开展业务、提高存款保险费率等措施 。
监管部门研究提出了“过渡期适当延长+个案处理”的政策安排 。 对于2021年底前仍难以完全整改到位的个别金融机构 , 说明原因并经金融管理部门同意后 , 进行个案处理 , 列明处置明细方案 , 逐月监测实施 , 并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 。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表示 , 为落实有关政策安排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及其配套规范性文件、《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适用操作指引》过渡期同步延长至2021年底 。 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应当结合新的过渡期安排 , 制定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证券公司大集合资产管理产品的整改计划 , 分步稳妥有序实施 , 按期完成整改 。
(责任编辑:王治强 HF013)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