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遭遇“连环套?”济源市民通过中介买房一天没住反赔5万( 二 )


采访中 , 记者注意到 , 双方就是否可以贷款的说法不一 。 李抢否认购房时王某喜向其出具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委托书 , 同时称自己二次转卖该房产时 , 同样再也没有房屋所有权人的授权委托书的情况下 , 顺利将该房产售出 。
姚女士所述是否属实?8月1日 , 李抢给记者提供了一段与该房产中介负责人姚女士的通话录音 。 李抢说 , 当日 , 他意外从房管局查询到该房产属于工业用地性质后 , 就产权年限及因此不能贷款向姚女士咨询 , 因此随手录了下来 。
依据该录音 , 记者整理以下内容 。 针对李抢质疑她买房前为啥没有将房产证性质告知 , 姚女士没有正面回答 。 她解释称 , “现在不论出让、划拨、工业过户后都成不动产 , 均不显示土地年限 。 ”她告诉李抢 , 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后 , 如不能走商贷 , 可以走抵押贷 。
“这房现在不要也得要?”李抢提出资金紧张想退房还债 。
“房东不是白扣钱了?”姚女士劝导李抢 , “单方解除合同需要承担卖方20%违约金 。 ”她大包大揽:“房子没有任何问题 , 如果过到自己名下 , 最快一周拿证 。 ”
“房子好卖 , 绝对让挣钱 , ”她安慰李抢 , “我们是老乡 , 如不想要房子 , 可以保证不赔钱将房子卖了 。 ”“希望拿到本金就好 , ”李抢表达了自己的底线 。
济源消协:应加大对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
济源消费者协会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 从接到的投诉情况显示 , 近年来 , 涉及因通过中介机构办理相关业务而引发的消费咨询案件明显增多 。
他认为 , 作为向消费者提供中介服务的公司、服务机构或者第三方组织 , 应全权依照法律的规定 , 认真履行自己的法定义务和良好企业应履行的社会责任 , 而非巧立名目利用店规或者惯例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 他呼吁行政部门、行业组织要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服务行业的监督力度 , 对于存在的问题 , 积极研究并制定妥善化解纠纷、矛盾的方法和措施 , 规范行业的不良竞争乱象;大众传播媒介要加大侵权案件的曝光力度 , 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广大消费者也要自觉学习掌握相应的法律法规知识 , 与经营者发生消费纠纷时 , 主动运用法律知识维权 。
【房产过户|遭遇“连环套?”济源市民通过中介买房一天没住反赔5万】他同时提醒 , 委托中介办理业务 , 消费者要选择信誉度高的中介公司 , 另外 , 一定要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合同并保存好相关合同、票据等材料 。 市民在房屋中介交易过程中 , 若是遭遇欺诈或发生纠纷 , 要及时保留证据 , 可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 也可拨打12315或向消保委进行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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