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抚顺石化关于整顿期间加大违反纪律行为督察和责任追究的通知(试行)( 二 )


(一)受党纪处分处罚期
抚顺|抚顺石化关于整顿期间加大违反纪律行为督察和责任追究的通知(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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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政纪处分处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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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标准
处罚期按比例处罚月考核绩效奖 , 扣罚40% 。
受处分人员按比例扣罚处分当年年终兑现奖 。 受党内警告、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扣罚10%;受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的 , 扣罚撤职后职务10%的年终兑现 , 其它处分不得年终兑现奖 。
3
其它
对于既给予党内处分同时又给予行政处分者 , 按其较重的处分处罚 。
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处罚期1个月 , 按照处罚标准处罚月考核绩效奖 。
上级部门有明确政策要求、安全生产等专业部门有明确规定的经济处罚办法和主管部门处分文件明确的 , 按规定和文件执行 。
本规定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 仍在处罚期的 , 余下的处罚期按新规定处罚标准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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