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财经8月3日讯(采访人员 牛荷) 日前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津青市监执四罚字〔2020〕24号)显示 , 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 。
处罚决定书显示 , 2020年5月7日 , 天津市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在企业官网上发布的广告违反《广告法》 。 接举报后 , 执法人员登录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企业网站进行核查 , 发现该网站发布的“聚谷氨酸水凝胶系列”、“薰衣草怡神舒缓养生精油”、“五行能量养生精油”等产品宣传介绍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 。
处罚决定书称 , 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在公司网站发布的广告中 , 既存在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 又存在在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使用医疗用语的违法行为 , 存在竞合 , 应按照从一重处的原则进行处罚 , 被罚款10000元 , 同时被责令停止发布涉案广告 , 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
资料显示 , 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成立于2017年9月5日 , 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 黄丹是持股55%的大股东;李涛是持股25%的二股东、法定代表人、经理兼执行董事;潘长城是持股20%的三股东 。
【公司公告|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公司公告|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被罚
本文插图

蔻诗美(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穿透图(来源:天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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