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国企改革之从股份制改造到所有制混合改革( 二 )



我们注意到 , 在英美分散的股权结构下 , 一方面由于股权高度分散 , 不存在大股东另一方面股东为了激励经理人 , 不断向其提供股权激励 , 使其一不小心成为最大股东 。 经理人由此具备成为英美股权分散公司中潜在内部人的可能性 。 而在中国国有企业中 , 并不被允许成为股权激励对象的董事长由于一股独大下的大股东的“信任” , 同样具备了成为内部人的潜质 。 在国企中 , 为董事长做出错误决策最后承担责任的是名义上属于国家最终由纳税人埋单的国有资本 , 而做出决策的却是并不需要承担最终责任的董事长 。
因而 , 国企改革第二阶段所推行的股份制改造虽然在国企中普遍建立起来资本链条的概念和逻辑 , 但在各级国企中却形成了代表大股东的董事长内部人控制的格局 , 作为国企改革初衷的所有者缺位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 事实上 , 作为国企改革实践的亲历者和见证者 ,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会长 , 中国建材集团前董事长宋志平先生对此有清醒认识 。 他曾经说 , “过去搞股份制改革不太成功 , 是因为只解决了从市场募集资金的问题 , 并没有把市场机制真正引入企业 , 依然保留‘国有控股’的帽子 , 按国有企业管理的老办法参照执行 , 企业没有焕发出应有的内在动力和市场活力” 。

作为没有根本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的证据 , 我们看到 , 在那些已经通过上市完成“资本社会化”的国有上市公司 , 作为控股股东国资往往持有控制性股份 , 形成“一股独大”的治理范式和以董事长为核心的内部人控制格局 。 尽管上市公司作为优秀企业的代表已经在现代企业制度的创立和公司治理规范上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 , 但散户无法有效参与公司治理和形成股权制衡的结果是 , 使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长期业绩表现低于对照的上市民企 。 而对于那些并没有通过上市完成资本社会化的国企 , 缺乏权力制衡的治理构架使这些企业的效率更加低下 , 业绩表现更加糟糕 。
普通公众和国际社会对国资通过垄断经营、高额补贴而获得的不公平竞争现状存在普遍不满 。 我们看到 , 正是在上述两方面的现实背景下 , 中国于2013年启动以所有制混合为典型特征的新一轮国企改革 。

针对已经完成资本社会化的国有上市公司和尚未上市的国资公司治理存在的缺乏权力制衡和有效监督的现状 , 新一轮国企混改明确提出 , 把引入盈利动机明确的民资背景的战略投资者 , 实现所有制的混合 , 作为国企改革新一轮“资本社会化”的重点 。 我们理解 , 其根本目的在于解决以往国企股份制改造尚未解决的如何使所有者真正“上位”的问题 。
这些新引入的民资背景战投一方面与国资共同承担企业未来经营的风险 , 另一方面他们可以借助股东会和董事会等治理平台 , 积极利用法律赋予和保障的权利来监督经理人 , 使公司治理的权威重新回归到股东 , 实现国企向现代企业制度的转化 。 因此 , 在上述意义上 , 2013年以来积极推进的国企混改是在中国四十年国企改革“资本社会化”路径延续的基础上 , 围绕已经引入的股东如何真正“上位”展开的新的改革尝试 , 标志着国企改革围绕资本社会化改革思路已进入第三阶段 。 经过长达五年的试水 , 目前国企混改进入攻坚阶段 。 按照国资委主任郝鹏先生的说法 , “未来三年是国有企业改革的关键历史阶段” , 国资委为此将着手研究制定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 。

需要说明的是 , 尽管股份制改造并没有实现解决所有者缺位的国企改革目的 , 但它却为今天以所有制混合为特征的国企改革深入推进营造了有利的制度环境和创造了积极的外部条件 。 对于已经建立资本链条的非上市公司 , 在资本平台引入民资背景战役将不仅有助于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 , 而且有助于国有资产管理体系从以往的“管人管事管企业”向“管资本”转换 。 而对于那些已经通过上市完成形式上的所有制混合的国有上市公司 , 国资控制性股份在资本市场的让渡将成为引入盈利动机明确的战役 , 使所有者上位十分便捷的手段 。 相比于非上市国有企业的混改 , 借助资本市场实现的国企混改往往具有较低的治理结构改善和经营机制转化成本 。 作为上市公司的中国联通成为“央企混改第一股”与借助资本市场这一平台实现混改的便捷和效率有很大关系 。 未来中国资本市场依然将成为国企混改实现可资凭借的重要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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