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青岛发布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二十条”新规:恶劣天气必须停工( 二 )


十九、当遇有大雨、大雪、大雾或六级以上风力等影响施工安全的恶劣天气和重污染天气时,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应急响应有关要求暂停施工 。应急响应未解除前,不得进行露天拆除作业 。
【青岛|青岛发布房屋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二十条”新规:恶劣天气必须停工】二十、拆除施工时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施工企业必须立即停止拆除施工,采取有效应对处置措施,全力组织抢险救援,并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安全事故,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销毁有关证据 。
青岛新闻广播融媒采访人员:李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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