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诚|多份报告造假 永诚财险违规“五宗罪”收下50万罚单

北京商报讯(采访人员 陈婷婷 实习采访人员 周菡怡)8月4日 , 银保监会下发的罚单显示 , 由于偿付能力报告、风险综合评级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等情况 , 永诚财险被罚50万元 , 相关责任人被警告及罚款14万元 。
罚单显示 , 一是永诚财险从2009年起至2017年对股东业务应收保费未进行减值测试 , 也未计提坏账准备 。
二是永诚财险多家分公司防预费跨年度核算 。 导致2016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495.14万元 , 2017年度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171.91万元 。
三是永诚财险2017年2月取得的上海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入账和摊销 , 2017年第1、2、3季度财务报告和偿付能力报表中均未体现土地使用权价值 , 且分别少摊销134.73万元、538.93万元、943.11万元 。
四是永诚财险将2017年支付给美联盛航保险代理河北分公司以及宁波掌金、兰州掌金、景泰掌金三家科技公司的服务费以员工借款的名义计入其他应收款 , 导致2017年度实际资本虚增2967.81万元 。
五是永诚财险2017年风险综合评级报告在财务管理操作风险方面、资金运用操作风险方面、准备金管理操作风险方面、再保险业务操作风险方面、合规风险方面、理赔业务线操作风险方面、销售、承保、保全业务线操作风险方面30余项评价指标填报错误 。
为此 , 银保监会表示 , 上述行为违反《保险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条 , 对永诚财险罚款50万元;根据该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 对康国君警告并罚款8万元 , 对蔡力健警告并罚款6万元 。
(责任编辑:张洋 HN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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