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青岛新政:14种不胜任现职的公务员将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 二 )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调查核实结果 , 提出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建议 。提出建议前 , 应当与公务员本人谈话 , 说明纳入理由 , 听取其陈述意见 , 认真细致做好思想工作 。之后由党委(党组)召开会议集体研究,作出决定 。
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的公务员 , 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 帮助引导查找分析原因 , 制定整改措施 。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 , 实行一人一策 , 有针对性地进行调学调训、实践锻炼 , 指定专人担任导师 , 重点提高学习力思想力组织力执行力 , 促其提升思想方法、改造工作方法 , 补齐能力素质短板 。
“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期限一般为3个月 。管理期满后 , 本人对自身存在问题认识清楚、整改到位、转变明显 , 经组织(人事)部门综合评估达标的 , 根据工作需要 , 安排合适岗位 。对机关分管领导或内设机构负责人提出“退人”的 , 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 可以直接予以调整岗位 。
综合评估不达标的 , 一般应延长3个月管理期限 。延长期满仍不达标的 , 区分不同情形 , 采取诫勉、调离岗位、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处理 。不胜任现职工作 , 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 按规定予以辞退 。对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的公务员 , 管理期内不得晋升职务职级 , 平时考核不得定为好等次 。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超过两个管理期的 , 年度考核原则上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 。
【不胜任|青岛新政:14种不胜任现职的公务员将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该试行办法还提出 , 要建立健全推进不胜任现职公务员管理工作责任制 , 党委(党组)承担主体责任 , 党委(党组)书记是第一责任人 , 组织(人事)部门承担具体工作责任 , 把不胜任现职的具体表现作为加强日常管理监督的负面清单 , 真管真严、长管长严 。严肃工作纪律 , 不得搞好人主义 , 不得避重就轻、以纳入“不胜任工作人员池”管理规避组织调整或者代替纪律处分 , 不得借机打击报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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