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摄人间|北京房山释放640套公租房!月租金不到700!针对这类家庭专项配租( 二 )
(六)系统登记排序规则
登记系统根据套型分别排序 , 相同套型的登记家庭按照以下原则自动排序:
1.备案年份早的家庭排序在前、备案年份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2.备案年份、配租资格都相同的 , 意向登记时间早的家庭排序在前、意向登记时间晚的家庭排序在后 。
每当有新的申请家庭登记成功后 , 登记系统将会按照以上排序原则更新排序顺序 , 因此各家庭在完成登记操作的时刻获得的顺序并不代表最终的登记顺序 。 最终的选房顺序将依据登记系统排序规则及申请家庭提交的证件材料为准 。
(七)意向登记排序结果公示
登记系统将按照排序原则对意向登记家庭进行排序 , 意向登记家庭排序名单将于2020年8月17日 , 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
三、配租资格审核
街道(乡镇)保障管理部门将对参加此次意向登记的申请家庭是否属于本批次配租对象进行审核 。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将对街道(乡镇)保障管理部门认定的属于本批次配租对象范围家庭进行资格复核 , 复核结果拟于2020年9月下旬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 。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家庭 , 可向原申请街道(乡镇)保障管理部门或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咨询 。
四、选房入住
(一)选房规则
此次意向登记结束时(2020年8月14日17:00时)所排列出的登记顺序将作为最终的选房顺序 , 选房时将按照该顺序号依次进行 。
未通过资格审核或未进行线下确认的家庭 , 其登记顺序号作废 , 由下一家庭递补选房 。
(二)选房安排
本次选房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共同组织实施 , 具体选房时间、地点以发放的《选房通知单》为准 。 请各登记家庭保持通讯有效、准确、畅通 。
(三)签约入住
选房家庭的签约入住工作由产权单位(运营单位)根据各项目情况分别组织实施 , 具体时间、地点以产权单位(运营单位)通知为准 。
特别提示:
申请家庭未在选房期间内选房或签订租赁合同 , 视同放弃一次配租资格 , 可继续轮候 。 同一家庭只能放弃两次配租资格 , 超过两次终止保障性住房备案资格 。
五、其他
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本次配租组织工作 , 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负责本次配租工作的具体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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