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制|“?中传延长博士生学制”背后:专家称较多博士3年无法完成学业成延长主因

_原题为 “?中传延长博士生学制”背后:专家称较多博士3年无法完成学业成延长主因
据中国传媒大学官网8月5日消息 , 日前中国传媒大学召开研究生教育会议 , 推出研究生教育重大改革举措 。 其中 , 自2021级起 , 将博士生基本学制由3年改为4年 , 最长有效修业年限由8年改为6年;专硕生基本学制统一为2年 , 最长有效修业年限统一为4年 。
同时 , 此次改革还要求 , 中传博士研究生招生将全面实施并完善“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方式 , 坚持能力素质与知识考核并重 。 取消硕士生发表学术论文与学位资格挂钩的陈规 , 要求学硕生参加论文写作训练计划 , 提升论文写作能力 , 鼓励学术发表 。 中传通过改革 , 关停了17个专业方向 , 对47个专业方向进行了并、转和调整 , 重新规划设计了计算传播学、艺术传播学、媒介与国家治理、文化法治与知识产权等19个更加适应新时代需求 , 体现学校特色、学科发展布局和顶层设计的新专业方向 。
学制|“?中传延长博士生学制”背后:专家称较多博士3年无法完成学业成延长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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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5日 ,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接受红星新闻采访人员采访时表示 , 学制延长与学生程度和专业发展有关系 , 其中一个主要因素是博士生学业的完成情况 , 很多博士可能无法在三年内完成学业 , 学制就要延长 。
近年来国内多所高校延长博士学制
在本次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是博士学制延长 , 这一话题一度登上微博热搜 。 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 , 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任孟山表示 , 经过全面调研和充分论证 , 自2021级开始 , 学校博士研究生学制由3年改为4年 , 最长有效修业年限由8年改为6年;专硕生学制统一为2年 , 最长有效修业年限统一为4年 。 此外 , 为夯实培养起点 , 建立了基本文献阅读制度 , “要求博士生基本文献阅读量不少于150种 , 其中著作不少于50种;学硕生基本文献阅读量不少于80种 , 其中著作不少于30种;专硕生基本文献阅读量不少于60种 , 其中著作不少于20种 。 ”
其实 , 延长博士学制并非中国传媒大学首创 , 过去几年国内已经有多家高校延长了博士学制 。 早在2003年 , 北京大学已经开始博士生培养改革 , 招生简章中已将入学考试改为入学选拔 , 同时硕士起点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由三年调整为四年 。
2011年起 , 复旦大学中文系研究生在读时间从3年改为4年 。 相关负责人在接受广州日报采访时表示 , “3年时间对培养一名真正有志于学术的研究者 , 时间过短 。 改革就是为了让学生有更充足的时间做更有质量的研究 , 以提高博士研究生的质量 , 提升博士研究生教育水平 。 ”时任复旦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顾云深表示 , 学校很多学科已有或正在考虑博士研究生培养延至4年的尝试 , 如理论经济学、历史学等 , 此外 , 学校奖学金制度也覆盖到4年 。
2014年起 , 厦门大学将博士生学制由三年延长为四年 。 2015年6月人民大学发布《全面深化博士生教育综合改革若干要点》 , 推行博士四年学制 。 时任人民大学副校长吴晓求在当年接受光明日报采访时解释 , 博士生学习基本学制从三年延长至四年的原因是“其中将有半年到一年的时间去国外一流大学学习” 。 “学校通过出经费鼓励学生到海外学习 , 培育博士生的学术理想和创新精神 。 ”
30年间 , 我国博士学制呈延长趋势
清华大学教育研究院袁本涛、王顶明两位研究者2014年曾撰文《我国博士生合理学制探讨》 , 文中称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习年限 , 是培养单位从培养质量保障、培养机制改革、培养过程管理和办学资源投入等方面十分关注的问题 , 而且也是政府部门合理配置资源、确立人才战略、实施财政拨款、进行绩效问责的重要判据 。
该文梳理了我国对博士生培养年限规定的相关政策文件 , 将我国的博士生学制规定演变大致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1981年到1990年 , 博士生学制年限为2—3年 。 1983年 , 教育部在《关于高等学校制订理工农医各专业研究生培养方案的几项规定》中明确规定“脱产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一般在取得硕士学位之后 , 再继续学习二至三年” 。 经过“六五”期间我国博士研究生培养的探索与尝试 , 博士生实际学习年限为二年半至三年 。 博士生的学习时间主要用于进行科学研究和撰写学位论文 , 用于课程学习的时间累积为半年左右 。 1986年底 , 当时的国家教委在《关于改进和加强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对此前规定的学习时间有所调整 , 规定“博士生学习年限以3年左右为宜” 。
第二阶段是1900年到2000年 , 博士生学习年限为3~4年 。 国家教委在1992年初出台的《博士生培养工作暂行规程》中 , 对博士生的培养年限规定为“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 , 如确有必要可延长学习年限 , 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 在职博士生的学习年限相应延长一至二年 , 一般最多不超过五年 。 ”1998年教育部出台《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 , 提出研究生的学习年限在达到培养目标所要求的前提下有培养单位自行确定 。 全日制攻读博士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至4年 , 硕博连读学习年限一般为5至6年 , 并可根据实际情况允许研究生提前或延期毕业 。 1998年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进一步从法律层面明确“博士研究生教育的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到四年 。 非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修业年限应当适当延长” 。 同时 , 高等教育法在一定程度上赋予了培养单位的办学自主权 。 “高等学校根据实际需要 , 报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 可以对本学校的修业年限作出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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