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城商户怀疑春宇物业多收8万多电费,相关部门做出回复( 二 )


2020年5月份,就该商户向地下停车场漏水事项,在房产服务中心的协调下,物业公司给该商户恢复了供水,该商户更换了污水管道,但漏水现象依然存在且十分严重,自5月底至7月底,物业工作人员多次通知并催促其处理,其一直未予彻底维修 。根据《物权法》、《民法通则》有关规定,物业公司限其于2020年8月10前彻底解决向地下停车场漏水问题 。届时若发现还存在漏水问题,物业公司将采取断水措施 。
自该商户直接从供电公司线路上接电用电后,该商户拖欠前期物业费、水费、电费共计3万余元,物业公司通过法律途径进行催缴,于2020年5月13日已将催费律师函送达该商户 。2020年5月份停水及近期送达的通知涉及的停水问题,非物业公司追讨费用,而是催促该商户彻底解决其向地下停车场漏水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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