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垫|老人被商店地垫绊倒致骨折,谁担责?

扬子晚报网8月6日讯(通讯员 吴安娜 邬兰 记者 万凌云) 年过七旬的李大妈去一家店铺参加活动 , 进门时不慎被门口翘起的地垫绊倒 , 导致左股骨颈骨折 。 因双方协商赔偿事宜无果 , 老人于2020年年初将商家诉至镇江丹徒法院 。 6日 , 记者从丹徒法院辛丰法庭获悉 , 该庭近日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 , 最终认定由老人与商店各担责一半 。
院方介绍 , 意外发生在去年夏天 。 对于李大妈所称事实及主张的各项损失103870.88元 , 商家辩称 , 李大妈确实是在门店摔倒 , 但当时大家是排队有序进入店内的 。 被告前面的几个人均避开了鼓起的地垫 , 说明李大妈未尽到注意义务 , 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
同时 , 认为李大妈滑倒时的动作比较缓慢 , 身体接触的部位也是在地垫上 , 李大妈年纪较大 , 骨质疏松应该也是导致其骨折的诱因之一 。
庭审中 , 经回看现场录像 , 发现与李大妈一同排队进入门店的老人中 , 排在第一位的老人也被现场地垫绊过 。
法院经审理认为 , 公民的生命健康权受法律保护 。 商铺门前的地垫翘起 , 绊倒原告 , 表明其店内设施摆设确有不合理之处 , 由此导致原告受伤 , 应承担赔偿责任 。
原告在进入门店时 , 未仔细观察身边设施状况 , 安全防护意识不够 , 也是造成事故的原因之一 。
【地垫|老人被商店地垫绊倒致骨折 , 谁担责?】故此 , 结合现场实际情况 , 法庭认定原告与被告各承担50%责任 , 原告受伤造成的损失96650.88元 , 应由被告承担一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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