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大连13岁男孩杀害10岁女童案,受害方家属一审获128万赔偿

新京报讯(采访人员王巍)时隔1年后 , 大连13岁男孩蔡某某杀害10岁女童一案民事赔偿部分出现新进展 。 8月10日下午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判决蔡某某父母公开赔礼道歉 , 并赔偿受害女童家属经济损失128万余元 。
新京报此前报道 , 2019年10月20日 , 13岁大连男孩蔡某某将在同小区内居住的10岁女孩小淇杀害 , 并抛尸灌木丛 。 因蔡某某未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 , 警方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 对其进行3年收容教养 。
2020年1月 , 受害女童小琪的父母王先生夫妇向蔡某某父母提出民事赔偿 。
王先生夫妇起诉称 , 因为蔡某某的残忍侵害 , 剥夺了小琪的生命 , 破坏了其完整的家庭 , 给他们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和精神打击 。 因为蔡某某尚未成年 , 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 蔡某某父母没有对其尽到监护义务 , 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 可自案件发生至今 , 蔡某某父母从没有和受害人父母联系 , 没有表示最基本的歉意 , 更没有对其进行任何经济赔偿 。
据王先生夫妇代理律师田参军介绍 , 王先生夫妇共提起100余万元民事赔偿 , 赔偿项目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等 。 2020年5月9日 , 该案在大连市沙河口区法院开庭审理 , 因涉及未成年人隐私 , 案件庭审不公开 。
8月10日下午 ,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 , 判决蔡某某父母公开赔礼道歉 , 并赔偿受害女童家属经济损失128万余元 。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立军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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