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每日一“典”:对继承人宽恕制度

【法律|每日一“典”:对继承人宽恕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 这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 。 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推出“每日一‘典’”栏目 , 每天带你读一则民法典的亮点法条 。 今天 , 让我们一起来看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 。
新增对继承人宽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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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民法典相关条款:
法律|每日一“典”:对继承人宽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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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每日一“典”:对继承人宽恕制度】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 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 , 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 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 , 情节严重 。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 , 确有悔改表现 , 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 , 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 , 丧失受遗赠权 。
来源: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
文案:万紫千丨制图:张雨薇丨编辑:吴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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