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丈夫送林有有的钱顾佳能要回?《民法典》支招( 四 )


在《民法典》的规定下 , “闪离”能否撤回关键在时间 。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钟晓芹和陈屿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这也就是最近讨论颇多的“离婚冷静期” 。 双方可以在提出离婚申请后的三十日内慎重思考 , 不愿离婚的可以撤回离婚申请 。 在“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 如果没有申请的 , 将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所以钟晓芹和陈屿的“闪离”有两次撤回的机会 , 一次是在“离婚冷静期”内撤回离婚申请 , 第二次是“离婚冷静期”满后三十日内 , 不去申请领取离婚证 。
唐应欣:根据2020年即将施行的《民法典》中“离婚冷静期”的规定 , 在钟晓芹与陈屿“闪离”之时 , 即婚姻登记机关受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钟晓芹或者陈屿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满后 , 如果钟晓芹和陈屿没有一起亲自去申请领取离婚证的 , 也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离婚无效 , 继续维持其婚姻关系 。
冲动性离婚不在少数 , “离婚冷静期”制度不是限制“离婚自由” , 而是充分保护“离婚自由” 。 在接待每一个客户咨询时 , 我都是给他/她发一份20字箴言《温馨提示》 , 其中“珍惜感情”部分会提示道:婚姻实不易 , 且行且珍惜 。 “离婚”通常是我们不能处理复杂家庭矛盾 , 而选择的简单方式 。 我们提醒客户不要“冲动性”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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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晓芹和陈屿离婚剧照
相关条款: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 , 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 , 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 , 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 , 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Q4:王漫妮被同事栽赃拿走客人的消费积分 , 如何维权?
解读:
李小非:王漫妮同事恶意栽赃的行为 , 不仅对王漫妮的工作产生了负面影响 , 还在一定程度上 , 毁损了王漫妮的品德、信用等社会评价 , 侵害了王漫妮的名誉权 。 在生活中 , 对于他人实施侵害名誉权的行为 , 可以要求对方在造成影响的范围内 , 消除影响 , 恢复名誉 , 并进行赔礼道歉 。
岳屾山:剧中王漫妮因出色的销售能力被同事嫉妒 , 同事栽赃王漫妮私自兑换客人积分 , 导致王漫妮差点丢了工作 , 这位同事的行为涉嫌侵害王漫妮的名誉权 。
根据《民法典》规定 ,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同事恶意构陷的行为导致王漫妮的品德被质疑 , 构成侵害王漫妮的名誉权 , 王漫妮可以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 若对方拒绝承担 , 王漫妮可以通过诉讼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利 。
唐应欣:“拿走”客户消费积分的行为 , 上升到法律层面即是“偷”“盗”的行为 , 因此王漫妮被栽赃的事实 , 会导致其名誉权被直接侵犯 , 进而导致其工作丢失和社会评价降低 。 作为被侵害人 , 王漫妮可以搜集相关证据 , 直接向法院起诉 , 要求诽谤陷害者承担民事责任 , 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或赔偿损失等 。 王漫妮要自证清白 , 且维权的难点在于证据的搜集和固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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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漫妮被诬陷剧照
相关条款:
《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四条: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 。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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