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_原题为 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
黑龙江日报8月13日讯13日 , 在新闻发布会上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二级巡视员张晓伟就我省在退役军人稳就业、保就业工作方面采取的举措及下一步工作计划做了介绍 。
张晓伟说 , 疫情给我省退役军人群体就业创业带来冲击 , 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稳就业、保就业部署要求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与相关部门协同配合 , 采取有效措施 , 突出抓好以下五方面工作:一是抓能力提升 。 二是抓就业服务 。 三是抓岗位供给 。 四是抓政策落实 。 五是抓创业支持 。
张晓伟表示 , 下一步 , 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将坚持问题导向 , 在持续协调推进政策落实、加强就业服务和困难帮扶、开展退役军人创业创新活动上下功夫 , 着力做好五方面工作 。
一是持续抓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 , 加大宣传发动力度 , 鼓励退役军人参加学历教育 , 提升就业能力 。
二是深入挖掘城乡基层、产业园区、服务行业就业潜力 , 加强与重点行业和企业就业合作 , 扩大就业岗位供给 , 持续开展线上专场招聘活动 , 做到“服务不见面、招聘不断线” 。
三是协调落实“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扶持、就业困难帮扶、金融税收”等优惠政策的落实 。
四是要加大宣传退役军人创业典型、返乡创业致富带头人先进事迹力度 , 发挥创业能手和“军创”企业典型示范带动作用 , 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 。
五是办好全省首届退役军人创业创新大赛 , 展现退役军人在龙江经济建设中的良好风貌 。
新闻发布会上 , 张晓伟还就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参加职业技能培训享受哪些优惠政策回答了采访人员提问 。
【就业|多措并举促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张晓伟介绍 , 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按照退出现役时间有所不同 , 2018年以前退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纳入国家终身职业技能培训政策和组织实施体系 , 可参加当地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 并按规定享受补贴 。 2018年以后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 , 可参加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 并享受以下优惠政策:可选择接受一次免费(免学杂费、免住宿费、免技能鉴定费)培训 , 并享受培训期间生活补助 。 培训期3个月至2年;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经所在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 , 可在全省定点承训机构选择省内异地教育培训 , 经省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同意 , 可参加跨省异地教育培训;经培训合格后 , 由承训机构负责推荐就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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