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 , 经四川省委批准 , 省纪委监委对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
经查 , 卓义才理想信念丧失 , 纪法意识淡薄 ,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 与他人串供并转移、隐匿证据 , 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 , 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消费卡;忘初心、丢使命 , 与黑恶势力勾肩搭背 , 沆瀣一气 , 纵容涉黑涉恶活动 ,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违规干预和插手执法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 , 为黑社会性质组织逃避公安机关查禁、追讨债务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受财物 。
卓义才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 , 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 , 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 , 性质严重 , 影响恶劣 , 应予严肃处理 。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 , 经四川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省委批准 , 决定给予卓义才开除党籍处分;由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 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
【四川警察学院原党委常委、副院长卓义才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来源:四川省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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