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金|最高每月3600元!北京拟调整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

8月14日 , 北京市民政局发布关于《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再次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补助金|最高每月3600元!北京拟调整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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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辉 制图《征求意见稿》明确 , 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补助坚持“补人头”方式 。 服务对象享受的补助资金直接抵扣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 , 不足部分由服务对象支付 。 城乡特困服务对象 , 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低保家庭服务对象 , 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低收入家庭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 , 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其他重度残疾人 , 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 。
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状况 ,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二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 , 优先入住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 。
据介绍 , 此次为进一步提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水平 , 结合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政策绩效评价 , 市民政局对《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助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 , 形成了《北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
服务对象是谁?
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是指具有本市户籍 , 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服务对象:
(一)城乡特困中的老年人或重度残疾人;
(二)低保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三)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高龄老年人、重度残疾人;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失能、失智老年人或年满70周岁的老年人(含其重残的独生子女);
(五)未享受城乡特困供养、低保、低收入待遇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以下简称其他重度残疾人) 。
补助标准是多少?
(一)城乡特困服务对象 , 在给予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基础上 , 按照每人每月2000元予以补助 , 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 城乡特困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的 , 优先使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经费 。
(二)低保家庭服务对象 , 按照每人每月3600元予以补助 , 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8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
(三)低收入家庭服务对象 , 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 , 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
(四)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服务对象 , 按照每人每月2800元予以补助 , 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14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
(五)其他重度残疾人 , 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予以补助 , 其中市财政通过专项转移支付方式给予每人每月600元的市级定额补助 。
(六)其他重度残疾人与其失能、失智、高龄或重度残疾的父母共同入住养老机构的 , 每名服务对象均按照其他重度残疾人服务对象补助标准上浮30%执行 , 其中上浮部分由各区财政负担 。
养老机构收费价格低于本办法规定补助标准的 , 按照所入住养老机构的实际收费价格予以补助 。
如何申请入住?
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贴申报程序采取“系统受理、网上审批”的方式 。 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 , 由养老机构作为申请人申请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为困境家庭服务对象提供服务的机构 , 应为二星级及以上的养老机构 。
对已入住二星级以下养老机构的困境家庭服务对象 , 在现有服务合同到期后由服务对象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统筹安排 , 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两年 。
服务对象可根据自身身体状况、经济状况及居住状况 , 在全市范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养老机构入住 。 优先入住符合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 。
怎么补?
根据《征求意见稿》 , 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养老机构补助采取“先服务、后结算”的方式 , 实行每季度结算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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