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晴空|债权人举报“老赖”儿子上私立贵族学校,执行法官:你先给他儿子找个公办学校( 三 )


“本案中执行法官要求申请执行人为被执行人子女寻找学校显然也是不合理的 , 也没有明确法律依据 。 ”因为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限制高消费的初衷及目的是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债务 , 只有法院采取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司法措施 , 被执行人为避免自己的失信行为波及子女 , 影响到孩子们的正常学习和生活从而及时履行 , 如果要求申请人找学校反而加重了被申请人怠于履行债务的气焰 。
赵良善表示 , 对于具体的实施措施 , 比如 , “各私立学校的招生简章 , 需载明报名学生家长必须没有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相关记录”“凡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者 , 一律不得录取”“对已招录学生 , 有上述情形者 , 一经发现 , 应责令退学或转校到公办学校” , 对此 , 虽然我国现有法律并未明确规定 , 但上述实施措施的中心思想和目的都是为了实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3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 , 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 , 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 其中第七项就是“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的相关规定 , 是教育部门及法院为实现法律规定所进行的具体实施措施 , 符合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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