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对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商务部:对澳大利亚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以下简称商务部)于2020年7月6日收到中国酒业协会(以下称申请人)代表国内葡萄酒产业正式提交的反倾销调查申请 , 申请人请求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以下简称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调查 。 商务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 , 对申请人的资格、申请调查产品的有关情况、中国同类产品的有关情况、申请调查产品对国内产业的影响、申请调查国家的有关情况等进行了审查 。

  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和商务部的初步审查 , 申请人相关葡萄酒的合计产量在2015年、2016年、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均占同期中国同类产品总产量的主要部分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一条和第十三条有关国内产业提出反倾销调查申请的规定 。 同时 , 申请书中包含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立案所要求的内容及有关证据 。

  根据上述审查结果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 , 商务部决定自2020年8月18日起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立案调查及调查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 商务部对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相关葡萄酒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 , 本次调查确定的倾销调查期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产业损害调查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

  二、被调查产品及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原产于澳大利亚的进口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

  被调查产品名称: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 简称“相关葡萄酒” 。

  英文名称:Wines in containers holding 2 liters or less 。

  产品描述:以鲜葡萄或葡萄汁为原料 , 经全部或部分发酵酿制而成的装入2升及以下容器的葡萄酒 。

  主要用途:主要作为饮料酒供人消费 。

  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22042100 。

  三、登记参加调查

  利害关系方应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天内 , 向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登记参加本次反倾销调查 。 参加调查的利害关系方应根据《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提供基本身份信息、向中国出口或进口本案被调查产品的数量及金额、生产和销售同类产品的数量及金额以及关联情况等说明材料 。 《登记参加调查的参考格式》可在商务部网站贸易救济调查局子网站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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