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南都反垄断研讨会热议平台监管 创新不是垄断借口 呼吁加强约束( 二 )


京东法律研究院执行院长李丽提到 , 商业创新值得鼓励 , 但不该成为企业实施垄断行为和监管缺位的借口 。 在她看来 , 竞争约束是创新的动力 , 《反垄断法》正是通过维护市场秩序 , 让竞争者之间公平竞争 , 从而间接地保护和发展创新 。
那么现有的法律框架 , 能否解决互联网行业出现的新问题?
“新问题有的时候用老办法完全能够解决 。 ”北京互联网法院法官朱阁说道 。 她以6月审结的视频平台超前点播案为例 , 法院通过适用《合同法》 , 对本案涉及的视频平台是否存在违约行为、用户协议效力 , 协议变更的程序性事项等等问题作出裁判 。
此外 ,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与竞争法研究所副研究员周围还从反垄断角度作出建议 , 除了传统考虑的价格因素外 , 还可以把隐私、创新等影响质量的因素纳入到《反垄断法》的参考标准中 。
采写:南都采访人员 黄莉玲 冯群星发自北京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