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交警队长之子酒驾逃逸案续:儿子被批捕、继父被立案,但仍有两个疑问( 三 )


肇事者涉嫌妨害作证罪 , 其酒后逃逸行为又该如何处罚?
关于肇事者梁某勇目前的情况 , 今天肇庆市联合调查组发布的通报内容称 , “梁某勇饮酒后驾驶车辆肇事逃逸并指使他人作伪证 , 涉嫌妨害作证罪已被逮捕 。 ”
通报还表示 , “因该案交通事故未造成被害人重伤以上损害 , 梁某勇的行为依法不构成交通肇事罪 , 肇庆市检察院决定变更广宁县检察院酌定不起诉决定 , 依法作出法定不起诉决定 。 ”
为何肇庆市检察院在进行复查后还是作出对梁某勇不起诉的决定?通报中提到的梁某勇涉嫌妨害作证罪又是怎样一项罪名?
酒驾|交警队长之子酒驾逃逸案续:儿子被批捕、继父被立案,但仍有两个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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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被害人程某群车祸前后照片)
上海汉商律师事务所律师白翔飞告诉***·纵相新闻采访人员 , 根据官方出具的文件 , 本案中肇事者虽然涉及酒后驾车 , 但因为驾车逃逸 , 导致无法测量出准确的酒精度数 , 所以没有办法判断到底是饮酒 , 还是醉酒 , 有没有达到入刑标准 。 从严格的排除合理怀疑的角度来说 , 这方面证据确实是不充分的 。
白翔飞表示 , 根据2013年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六条 , 血液酒精含量检验鉴定是认定是否醉酒的依据 , 而是否醉酒是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重要判断依据 。 他说 , 所以怎么认定醉酒是本案的一大难点 。
“值得思考的是 , 行为人如果醉酒驾车造成交通肇事 , 选择逃逸后导致无法测量其驾车时血液酒精含量 , 法律该如何评价这种行为?”
白翔飞说 , “如果只是简单地以血液酒精含量作为唯一判断依据 , 会不会有鼓励醉酒驾驶的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现场以逃避处罚的可能?如果实践中这样的案例变多 , 将可能导致交通事故受伤的受害人更加难以被救助 。 ”
采访人员查询后发现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规定 , 妨害作证罪是指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 ,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 , 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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