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亟需怎样的法治突破?法学专家这样建议( 二 )


如何持续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的法治体系形成?杨忠孝认为 , 首先是加强顶层设计 , 要明确一体化的发展战略的意义 , 并且明确不同的区域一体化的各自定位、发展要求 。
其次 , 需要在具体经济制度上作相关完善 , “应该鼓励并允许长三角区域内部协调的行动 , 这包括了地区之间的自主合作与深化协调 , 这反映在落实一些区际协议、一致行动和共同制度等 。 ” 杨忠孝说 , “还要特别承认市场的力量 , 包括一些可以发挥作用的商会、协会等 , 这就是超越政府来进行一些自我治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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