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游新闻|虚假诉讼、撕毁证据、逾期举证……法庭上“耍横”后果很严重( 二 )


上游新闻|虚假诉讼、撕毁证据、逾期举证……法庭上“耍横”后果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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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举证 。 制图张忆
庭审结束后 , 5月17日 , 被告周某又向法院邮寄录音资料一份 。 6月4日 , 被告周某又提交了证人陈某等6人出庭作证申请书 。 6月9日 , 被告周某又向法院邮寄了10余份证据材料 , 并整理了证据清单 , 显示拟重新举示共12组证据 。 周某称 , 第一次庭审后其更换了律师 , 要求重新开庭举证、质证 。 原告对此提出异议 。
区法院认为 , 被告周某在举证期限内不积极、全面、诚实地完成举证 , 庭审结束后多次逾期向法院提交证据 , 其提出的理由显示并非因客观原因导致逾期 , 且原告对其逾期提供证据提出异议 。 因被告庭后提交的证据与案件基本事实有关 , 法庭决定再次开庭组织举证、质证 , 但应依法对被告周某予以罚款 。 遂结合被告周某逾期提供证据的主观过错程度、导致诉讼迟延的情况、诉讼标的金额等因素 , 决定对周某处以2000元罚款 。
法官提醒
举证时限制度并非形同虚设 。 当事人应严格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 履行相应义务 , 任意突破举证时限 , 将会受到训诫、罚款等处罚 , 甚至导致证据失权等严重后果 。
采访人员欧云霄杨枫(通讯员)
_本文原题为:虚假诉讼、撕毁证据、逾期举证……任性妄为必被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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