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青网综合|爱时出手阔绰,散时斤斤计较……“情债”怎么还?法院专门搞了个调研

北青网综合|爱时出手阔绰,散时斤斤计较……“情债”怎么还?法院专门搞了个调研
文章图片
。北青网综合|爱时出手阔绰,散时斤斤计较……“情债”怎么还?法院专门搞了个调研
情侣间相互给付财物,这在当下是很普遍的现象。双方关系亲密时,对此毫不在乎。可一旦情感生变,财产纠纷往往随之爆发。
【北青网综合|爱时出手阔绰,散时斤斤计较……“情债”怎么还?法院专门搞了个调研】为提示情侣理智对待感情,减少此类纠纷发生,8月24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北京二中院)通报其对近年审理的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的专题调研情况。
“几乎所有案件起诉时,双方均已结束恋爱关系。有的一方直接以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养胎费、忠诚承诺等不同形式支付钱款,有的名义上签订借贷合同,实为前述不同形式的‘情债’。”
法官调研称,部分案件中,当事人明确双方为婚外恋。婚外“第三者”往往基于数年感情无法修成正果,执念于金钱补偿来平衡内心。所谓“分手费”“补偿费”在民间借贷纠纷中难以得到支持。
情侣间借贷纠纷上升
有当事人明确双方为婚外恋
据介绍,近三年,北京二中院审理的涉情侣间民间借贷纠纷上诉案件的数量稳中有增,分别为2017年15件,2018年16件,2019年21件,共计52件。其中男方起诉的案件为21件,占全部案件的40.4%;女方起诉的案件为31件,占全部案件的59.6%。诉讼请求获得支持或部分支持的案件为38件(其中全部支持的29件,部分支持的9件),胜诉率达到全部案件的73.1%。
上述案件中,主张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等转账方式交付借款的案件为38件,占73.1%;主张现金交付的案件为9件,占17.3%;主张既有转账又有现金支付的案件为5件,占9.6%。
经法院审理认定,相应款项支出有的是因一方经济困难产生的民间借贷,有的是为表达爱意和联络感情的无偿赠与,有的是共同生活支出的必要花费,也有部分案件涉及其他经济往来。
另外,案件所涉当事人中,明确为婚外恋的情况共计7起,占全部案件的13.5%,小部分案件甚至涉及婚外生子。
被告多辩称
钱款用于恋爱期间共同花销
二中院法官调研发现,情侣间借贷涉案金额相对较小,近六成的案件涉案金额在30万元以下,有的案件涉案金额甚至不足万元。超过六成的案件无借条、欠条、还款协议等书面借款凭证。
“多数案件中,原告主张借款关系成立的依据,是各类电子转账凭证,而对方往往抗辩称,涉案款项为赠与,或是用于恋爱期间共同消费支出。”法官介绍说。
二中院提供的典型案例显示,2018年1月至8月间,唐先生陆续通过微信、手机银行等方式向肖女士转账6次,数额从500元到5万元不等,共计7.6万元。2018年10月双方分手后,唐先生向肖女士催要前述款项无果,遂起诉至法院。肖女士确认收到上诉款项,但仅认可其中6000元转账为借款,并抗辩其他款项都用于双方恋爱期间共同生活支出。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肖女士对于共同生活支出未能举证;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可以表明,2018年10月开始,唐先生多次催还款项,肖女士要求唐先生出具明细,且对于唐先生微信发送的对账明细未提出异议。故一审认定借贷关系成立,判决支持了唐先生的诉讼请求。此后,肖女士上诉至二中院。经承办法官对本案相关举证责任分配的答疑,肖女士撤回其上诉。
婚外“第三者”的“分手费”欠条
诉讼中难获支持
调研法官称,案件中,有的一方直接以分手费、青春损失费、养胎费、忠诚承诺等不同形式支付钱款,有的名义上签订借贷合同,实为前述不同形式的“情债”。
“尤其是,部分案件涉及婚外情,甚至婚外生子,明显触犯社会道德底线,由此产生了各种类型的补偿费用,或是抚养非婚生子女的费用,引发纠纷。”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