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房贷利率批量“换锚”开启 贷款重定价考验银行盈利水平

房贷利率“换锚”进入倒计时 , 多家银行均赶在最后期限前对存量房贷进行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定价批量转换 , 其中 , 工、农、中、建、邮储五大行的批量转换工作于8月25日启动 。 分析人士认为 , 银行业普遍倾向于将房贷利率批量转换为LPR定价 , 既是响应央行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要求 , 也是为锁定长期贷款利率走势的不确定性 。 但可以预见的是 , 随着明年1月1日重新定价日的到来 , 银行业将进一步面临盈利压力的考验 。
银行|房贷利率批量“换锚”开启 贷款重定价考验银行盈利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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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银行开启批量转换
随着最后期限的临近 , 银行业普遍采取批量转换措施 , 且一致选择将未主动办理定价基准转换但符合条件的个人住房贷款统一调整为LPR定价 。 除工、农、中、建、邮储五大行的批量转换工作已于今日启动外 , 近期还有多家银行将批量转换工作提到日程表了 , 例如 , 华夏银行(600015,股吧)的批量转换工作将于8月28日启动 。 交通银行(601328,股吧)在8月21日启动批量转换工作 , 而兴业银行(601166,股吧)在8月14日至20日期间开展这一工作 。 招商银行(600036,股吧)更是在2月底就表明 , 将于4月上旬统一将存量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 。
根据去年底央行发布的存量浮动利率贷款的定价基准转换为LPR的方案 , 自2020年1月1日起 , 各金融机构不得签订参考贷款基准利率定价的浮动利率贷款合同;自2020年3月1日起 , 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 , 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 , 加点数值在合同剩余期限内固定不变;也可转换为固定利率 。 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定价基准转换原则上应于2020年8月31日前完成 。
虽然转换工作早已启动 , 但从各方披露的数据来看 , 存量房贷客户主动转换比率较低 。 据媒体报道 , 多家国有银行在7月底表示 , 广州地区客户中仅有20%主动选择转换 。
根据央行发布的《2020第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 , 截至6月末 , 存量贷款定价基准转换进度为55% , 其中存量企业贷款转换进度达76% 。 可见存量零售贷款拖慢了整体转换进度 。
根据各家银行公告显示 , 在批量转换中被动完成定价基准调整的客户还有一次“反悔”的机会 , 可于今年12月31日前通过手机银行自助撤回转换操作或与贷款经办行协商处理 。
中国(香港)金融衍生品投资研究院院长王红英(博客,微博)表示 , 各行均倾向于采取LPR的浮动利率定价机制 , 是因为市场化的利率机制兼顾了市场公平与风险控制需要 。 如果按照固定利率的定价机制 , 在未来不确定性的利率环境和国内利率市场化改革不断推进的政策背景下 , 往往会给银行带来一定的溢价风险 。 而按照市场化利率将使得资产风险与收益对称 , 是相对科学且公平的定价方式 。
中国邮储银行研究员娄飞鹏也表示 , 银行业倾向于将存量房贷转换为LPR定价 , 一方面是响应央行推行的利率市场化改革 ,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锁定长期贷款利率上行的风险 。 “LPR已经成为银行贷款利率的定价基准 , 银行按照改革转换定价基准也是满足央行宏观审慎评估(MPA)考核的需要 。 此外 , 房贷期限较长 , 转换为固定利率 , 就是以去年12月的利率为准 , 长期利率走势难以准确预判 , 面临较大的不确定性 , 因为更多选择LPR定价 。 ”
重定价压力将在明年显现
根据银行公告 , 从转换时点至此后的第一个利率调整日(重定价日) , 房贷利率保持不变 。 由于大部分银行的存量房贷重定价周期为一年 , 重定价日多为每年1月1日或放贷日 , 因此 , 预计在2021年年初将有相当占比的个人房贷业务进行重新定价 。
娄飞鹏表示 , 就目前的情况看 , 房贷利率转换是以2019年12月的利率LPR为定价基准进行加点 。 在客户房贷利率重定价日大多选择每年1月1日的情况下 , 房贷定价是否转换对银行和房贷客户的影响在2020年年内较小 。 因为今年LPR出现下调 , 随着2021年1月1日重定价日的到来 , 预计届时将会压缩银行利差 , 尤其是房贷占比较高的银行利差压缩会更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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