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17岁少年在看守所呕吐后晕厥死亡( 四 )


杨恒红对湖口县检察院的调查结果并不认同,“第一,我看了其中一段审讯时的监控录像,询问我家孩子时,并没有通知监护人到场,也没有其他人在场,只有2名民警和我家孩子3个人;第二,看守所提供的监控显示,我家孩子17岁还未成年,就和20多名成年人同时关在一个监室;第三,9月2日我家孩子晕倒后,为何没有第一时间送往医院进行检查和救治 。”
【看守所|17岁少年在看守所呕吐后晕厥死亡】针对杨恒红提出的异议,律师付建表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讯问时,应该有其法定代理人到场,只有在无法通知的情况下才可以是其他成年亲属或者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 。没有通知家属的情况下,就进行讯问,程序明显有问题 。同时,杨文鹏身患疾病晕倒后,看守所作为监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有义务对收押的人员进行送医院救治 。在明知其晕倒在地后,不予救治,则涉嫌构成不作为犯罪 。另外,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规定,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应当与成年人分别关押 。而本案并没有将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分开关押,程序亦是违法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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