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大幕将启 公开征求意见( 二 )

  新计入个人账户的钱将减少 , 用于加强门诊保障

  门诊费用可报销 , 钱从哪儿来?

  《征求意见稿》提出 , 在职职工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 , 计入标准原则上控制在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以内 , 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当前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中的资金由两部分构成:一部分是职工个人缴费 , 按照职工医保缴费费率即每月工资的2%左右 , 计入个人账户;另一部分是用人单位缴纳医保费的30% , 进入职工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改革后 , 个人缴费部分仍计入个人账户 , 只是单位缴费部分不再划入个人账户 , 全部计入统筹基金 。

  这意味着 , 门诊共济保障的资金来自于减少单位缴费划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 不新增单位和个人的缴费 。 采访人员了解到 , 目前我国单位缴费的平均费率为职工工资总额的7.58% , 其30%也就是约职工工资总额的2% , 将不纳入个人账户 。 通过优化个人账户的结构 , 增强做大统筹基金 , 同步扩大基金的保障范围 , 把门诊小病纳入到保障范围 。

  之所以改革职工医保个人账户 , 主要在于其是特定历史时期的产物 。 现阶段 , 个人账户保障功能难以适应参保者更充分的保障需求 。

  对于改革前医保个人账户已经积累的资金 , 有专家解释道 , 这部分钱不变 , 仍归个人所有 , 在使用上 , 原来执行什么政策 , 还执行什么政策 。 “改革也绝不是个人账户存废的问题 , 个人账户将继续保留 , 只是调整了计入办法 。 ”

  改革后 , 就当期新划入个人账户的钱将减少 , 社科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王震认为 , 这是将个人账户的部分资金置换为门诊费用共济保障机制 , 如此一来 , 门诊费用的保障就不限于个人账户的资金 , 保障能力和水平将得以明显提高 。

  家庭可共用个人账户资金 , 促进健康管理

  值得关注的是 , 个人账户的使用范围将进一步拓宽 。

  《征求意见稿》提出 , 个人账户既可用于支付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或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 , 也可以用于支付职工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 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医用耗材发生的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

  尤为突破的是 , 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个人缴费 , 将来也可以走职工个人账户支付 。

  截至2019年末 ,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累计结存达8426亿元 。 一些参保人用个人账户资金购买保健品、生活用品 , 甚至一些地区还出现了参保人个人账户套现等违规现象 。

  对此 , 《征求意见稿》明确 , 个人账户不得用于公共卫生费用、体育健身或养生保健消费等不属于基本医保保障范围的其他支出 。 在上述专家看来 , 这将有利于提高个人账户资金的使用效率 , 提升门诊及药店费用支出的规范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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