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东方快评丨传销“触网”亟须监管“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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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种植医用大麻 , 网上汇款买卖即可获得高额利润 , 依靠这样的话术手段 , 一个传销团伙开展传销活动获利3347万余元 。 案发时 , 这一传销团伙已通过网络平台发展下线5万余人 , 人员涉及湖南、湖北、北京、天津等地 。 近日 , 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公安局成功侦破一起特大网络传销案件 , 警方从1000多个账户数十万条信息中 , 梳理出该网络传销组织的层级架构、工作分工、人员分布、获利情况等 , 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 , 涉案金额达12亿元 。 (8月30日《法治日报》)
众所周知 , 非法传销就像“割韭菜”一样 , 屡禁不止 。 传销活动如此猖獗 , 缘于非法传销组织根深蒂固、顽固不化 , 缘于底层传销人员“回流”现象突出 , 缘于沉湎传销的受骗者“前赴后继”、“队伍”庞大 。 比如 , 权健、华林等一些传销“大鳄” , 披着推销保健品、推广食疗法、传播养生术等“合法”外衣 , 借传销疯狂敛财 , 有的甚至借此炼成了“百亿帝国” 。 特别是 , 网络传销违法活动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 , 与直销涉传、跨境传销、非法集资等问题交织叠加 , 依附冒用热点概念 , 不断变换犯罪手法 , 较以往传销方式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和诱惑性 , 危害更加严重 。
勿庸讳言 , 非法传销迷惑了人的心智 , 诈骗了人的钱财 , 扰乱了公共秩序 , 破坏了社会稳定 , 自其“问世”以来 , 一直是政府和法律禁止、打击的对象 。 但是 , 由于传销的“繁衍能力”极强 , 且具有“ 再生功能” , 造成这种非法经营活动屡禁不止 , 并呈现出愈演愈烈之势 。 特别是 , 随着网络和电商的迅猛发展 , 传销已由“地下”转入了“网上” , 网络传销又横空出世 , 与法律和监管“躲猫猫” 。 殊不知 , 网络传销犯罪手法不断翻新 , 具有极强的诱惑性、迷惑性 , 但其拉人头、非法牟取利益的本质不会变 。
事实上 , 一些不法之徒通过网络和朋友圈做传销 , 看中的就是其更具隐蔽性 。 从表面上看 , 这是一种正常的商品交易行为 , 而且是在网上进行 , 不易暴露“目标”;再者 , “上线”与“下线” , 无须“零距离接触” , 不显山不露水 , 不易被抓到现行;特别是 , 商品通过网购之后 , 实际上由快递公司担负起了传销的“重任” , 而快递是一种正当的有偿服务 , 一般情况下 ,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干涉 。 可见 , 利用网购和快递的方式进行传销 , 比传统传销更难监管 。 换言之 , 传销形式的变化 , 比内容的变化更可怕 。
首先 , 打击网络传销 , 必须从源头抓起 。 而这个源头不仅在“地下” , 而且在“网上”;网购和快递业务 , 便是网络传销的“网上”源头之一 。 这就要求公安、工商等管理部门 , 迅速介入这个监管“真空地带” , 加强对电商、网店等网络交易行为的管理 , 重点把握网购、快递两个关键环节 。 特别是 , 应组建“网络警察”和“网络工商” , 设置专门的网上管理机构 , 配备专职执法人员 , 对网购行为实施专项管理 , 全程监控 , 发现“异常交易”情况 , 及时查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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