呦呦鹿鸣|一起猝死带来的“京东配送”疑惑:京东不帮“京东帮”(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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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 , 王利君已经支付给了死者家属21万元 。 暂且不说本案是不是要谈工亡赔偿 , 或者说王利君本人的行为 , 我们就说 , 从京东的角度 , 这样做 , 厚道吗?
京东本与王利君签有《京东大件承运服务合同》 , 一年一签 , 本份合同截止日期是2021年3月31日 。 王利君的范围是赤城县 。 京东有关部门的机智之处在于:既停止了王利君的配送业务 , 让别人接手 , 名义上又还保留两个乡 , 这样就不违反合同 。
我大胆地猜啊 , 又是法务部的操作 。 你品 , 你细品 。
我把合同拿过来细看 , 还发现了一个更厉害之处 。 合同第四条第二款规定:
"乙方(京东帮)的经营风险、法律责任等均由乙方单独承担 , 甲方(京东)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 无论甲方是否授权乙方使用任何甲方商标、商号、名称、门头、VI标识 , 乙方均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 , 进行独立核算、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纳税 , 与甲方无任何隶属、挂靠等关系 。 乙方应与乙方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相关合同 , 承担作为用人用工单位的一切法律责任 , 包括但不限于支付工资、福利 , 缴纳社保或支付报酬 , 并对其人员履行工作任务时造成的损害负责 。 乙方人员任何涉及本合同条款服务内容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乙方人员使用系统确认配送信息等)均代表乙方 , 乙方需承担全部责任 。 甲方与乙方人员不存在任何性质的劳动、劳务、劳务派遣、代理或其他性质的法律关系 。 若因乙方人员造成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损失的 , 乙方未及时处理或怠于处理的 , 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所有费用 , 且甲方有权从应付款项、保证金等费用中直接扣除该等费用 。 " 简单说 , 就是京东对京东帮不负任何责任 , 虽然京东帮的工作人员们 , 穿着京东标志的服装 , 开着京东标志的车 , 拿着京东的POS机PDA发票机 , 收着京东的货款 , 服从京东方面的管理 , 为京东做着宣传推广 , 在京东的订单系统里完成京东的订单派送业务……
呦呦鹿鸣|一起猝死带来的“京东配送”疑惑:京东不帮“京东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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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利君
在全国各地 , 许多类似王利君这样的基层团队直接注册为“**京东帮公司” , 都和京东没有法律关系 。 正是通过分布全国这些“京东帮”帮主们 , 京东建立了一个风险隔离带 , 将自己从社保、工伤、工亡里隔离保护了起来 。
这样做有什么不对吗?法律上没有什么不对 。 不管普通人如何认为京东帮与京东有关 , 但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京东帮”必须和“京东”有关 , 没有哪条法律规定京东必须帮“京东帮” 。 何况 , 企业规避风险 , 也是天经地义 。
简单说 , 市场经济 , 我们不能用道德 , 尤其是高道德标准(比如道义、义气)去要求一家企业 。 不能道德绑架 。
不过 , 我在上一篇文章已经提出了一个关键节点:在京东集团的企业简介中 , 是这样自我介绍的:“京东物流大件和中小件网络已实现大陆行政区县几乎100%覆盖 , 自营配送服务覆盖了全国99%的人口 , 90%以上的自营订单可以在24小时内送达 , 90%区县可以实现24小时达 。 ”
(企业简介还说:“目前 , 京东物流是全球唯一拥有中小件、大件、冷链、B2B、跨境和众包(达达)六大物流网络的企业 , 凭借这六张大网在全球范围内的覆盖以及大数据、云计算、智能设备的应用 , 京东物流打造了一个从产品销量分析预测 , 到入库出库、再到运输配送各个环节无所不包 , 综合效率最优、算法最科学的智能供应链服务系统 。 ”)
这段话给我们普通消费者的感觉 , 就是“京东自营配送”的强大 。 在京东的早期推广中 , 刘强东亲自送货是重心 , 这说明自营配送就是公司核心 , 物流是公司根基 , 是京东公司千亿美元市值的核心支撑 。 比如我 , 在京东消费有大几万了估计 , 看中的也是京东物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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