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保安被“挡鼠板”绊倒受伤 但法院判决保安自负40%责任

某小区保安林师傅(化名)在工作中不慎被“挡鼠板”绊倒受伤 , 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 , 林师傅向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起诉 , 要求某保安公司承担全部责任 , 赔偿自己各种损失人民币212721.38元 , 近日 ,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 认定林师傅有过错 , 承担40%的责任 , 扣除不合理主张 , 仅判决某保安公司赔偿林师傅各种损失人民币11万余元 。
林师傅是退休职工 , 2018年8月份受聘于某保安公司 , 在大连市沙河口区一小区监控室从事保安工作 , 月工资1900元 。去年5月3日早晨 , 林师傅从监控室出来时 , 不慎被“挡鼠板”绊倒 , 被送到大连市第三人民医院进行治疗 , 经检查 , 林师傅多发肋骨骨折、胸12椎体骨折、腰1右侧横突骨折 , 住院34天 , 支出医疗费7万余元 。
【责任|保安被“挡鼠板”绊倒受伤 但法院判决保安自负40%责任】林师傅出院后 , 认为自己是在工作中受伤 , 单位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他将某保安公司起诉到甘井子区人民法院要求赔偿 。某保安公司委托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出庭应诉 。经王金海律师调查 , 老鼠常在监控室电缆上爬行 , 容易造成电缆短路 , 不仅烧坏设备 , 还可能造成火灾 , 对小区电力系统安全运行威胁很大 。考虑到小区监控室内有许多电缆 , 为防止老鼠进入监控室咬坏电缆 , 影响小区供电安全 , 开发商在监控室安装了挡鼠板 。林师傅作为单位的保安 , 应当知道“挡鼠板”的存在 , 因疏忽大意未注意到导致自己受伤 , 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
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林师傅的伤情进行鉴定 , 结论为林师傅构成十级伤残 , 伤后误工期限为180天 , 护理期限为90天 , 营养期限为60天 , 后续治疗费为人民币8000元 。林师傅请求某保安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赔偿自己各种损失人民币212721.38元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双方对林师傅的伤残及诉讼请求数额无异议 , 但对事故责任划分争议较大 。林师傅认为 , 某保安公司作为雇主 , 未对雇员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 , 应当对雇员在工作中受到的伤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某保安公司则认为 , 林师傅作为单位的员工 , 且在单位工作时间近一年时间 , 理应对单位的工作环境熟悉 , 且挡鼠板设置是为了防鼠需要 , 林师傅未尽注意义务导致受伤 ,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 , 小区监控室设置挡鼠板的目的是防止老鼠进入破坏电缆 , 林师傅作为监控室的保安人员 , 不慎被“挡鼠板”绊倒受伤 , 应当承担一定的责任 , 某保安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在“挡鼠板”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今年9月1日 , 法院作出(2020)辽0211民初1339号《民事判决书》 , 判决某保安公司承担60%的责任 , 林师傅自负40%的责任 , 扣除不合理主张 , 判决某保安公司赔偿林师傅各种损失人民币11万余元 。
责任|保安被“挡鼠板”绊倒受伤 但法院判决保安自负40%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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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盈科(大连)律师事务所的王金海律师说 ,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 , 依照《侵权责任法》规定 ,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 , 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由此可见 , 作为单位雇员 , 应当熟悉自己的工作环境 , 审慎履行职责 , 因疏忽大意导致自身受到伤害 , 也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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