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当防卫|公安部:对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公安机关应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

9月3日 , 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 , 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依法适用正当防卫制度的指导意见》 。
【正当防卫|公安部:对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 , 公安机关应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维护公民正当防卫权在内的合法权利是公安机关的职责所在 。 ”公安部法制局二级巡视员曾斌也出席了发布会 。
他说 , 在办理涉正当防卫案件时 , 公安机关将依法及时、全面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各类证据 , 为案件的依法公正处理奠定事实根基 。
“要做到及时取证 , 对冲突现场有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等证据材料的 , 做到第一时间调取;对冲突过程有目击证人的 , 第一时间询问 。 要做到全面取证 , 依法及时收集对证明案件事实有价值的各类证据 , 特别是涉及判断是否属于防卫行为、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以及有关案件前因后果等的证据 。 ”
他提到 , 公安机关将认真落实受案立案工作机制改革要求 , 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受案立案的监督主管职责 , 加强对涉及防卫情节警情的审核把关 , 依法认定防卫情节的性质 。
“对于符合正当防卫条件的 ,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认定为正当防卫;已经立案的 , 及时撤销案件 。 对于具有防卫情节 , 但涉嫌防卫过当 , 构成犯罪的 , 应当依法立案侦办 , 依法准确适用强制措施 。 ”
文/北青-北京头条记者 孟亚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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