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帆:强化生态流量保障 建设广东幸福河湖( 三 )


河湖生态流量管理是一项长期的工作 , 必须推进其法制化建设 , 从法律的角度明确河湖生态流量中各参与方的职责和权利 。推动制定广东省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 , 对水量统一调度、用水总量控制、监督管理、生态流量保障、生态流量泄放和监测设施设置、监督考核、法律责任等作出相关规定 , 在制度层面形成完善的生态流量法规政策体系 。
4.完善河湖生态流量保障监督考核制度
将河湖生态流量监管作为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的重要内容 , 将河湖生态流量满足程度作为考核的核心指标 , 强化地方各级政府责任 , 严格考核评价和监督 , 逐级传导压力 , 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积极探索建立生态流量保障公众参与机制 , 提高生态流量工作的公众参与及监督管理水平 。
5.加强生态流量监测体系及能力建设
【|孟帆:强化生态流量保障 建设广东幸福河湖】实施长期监测和评估是生态流量管理必须开展的工作 。从国外相关生态流量保障的案例来看 , 生态流量管理成功的流域均是经过了20~40年不等的长时间监测评估 。因此 , 广东省将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河湖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 , 实现重要断面生态流量监测全覆盖 , 到2025年 , 面积50km2以上有重点防汛任务的河流水系实现水文监测全覆盖 , 流域面积 1000km2以上的河流实现生态流量监控全覆盖 , 水生态监测指标扩展到浮游生物、底栖生物、水生植物、鱼类等 。与此同时 , 显著提升水文要素自动或在线监测能力 , 构建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5G等技术的立体智能感知体系 , 应对突发水事件响应时间小于2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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