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寓|一路奔袭加跑路,长租公寓跑成了新的P2P|诉说( 二 )


平台方跑路 , 租客无处维权 , 多数房东也选择拒绝继续向租客出租 。 双方陷入两难境地 。
除了巢客 , 友客、连合之家等长租公寓品牌也频遭投诉 , 投诉内容与巢客公寓相似均出现了跑路行为 , 还有些长租公寓存在诱导租客通过“租金贷”租房的现象 。
律师:平台中介服务可视为商品 跑路涉嫌诈骗
知名律师、法律博主雷家茂对新浪科技表示 , 从《消费者权利保护法》角度而言 , 长租公寓跑路是一种欺诈行为 , 违反了该法的第五十五条 。 即 , 对于普通的租赁关系中 , 租客是否为消费者是存在争议的 , 但是在有中介介入的租赁关系中 , 中介提供向租客服务 , 租客向中介支付中介费、服务费 , 该服务应当可视为商品 , 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 从而有利于租客权利保护 。
雷家茂律师认为 , 由于跑路后未继续向房主支付租金 , 房主有权拒绝租客继续租赁 。 且平台这种卷款跑路行为 , 可以视为以实际行动不履行合同 , 也可以视为是一种单方解除合同的行为 , 因此并不影响房东再跟其他中介或者是租客签订合同 。
“该类事件 , 中介公司两头吃 , 既骗了房东 , 也骗了租客 , 然后卷款跑路 , 已经涉嫌诈骗类犯罪 , 即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 , 将会受到刑法的制裁 。 ”雷家茂律师表示 , 根据刑法规定 , 犯诈骗罪或合同诈骗罪的 , 最高可判处10年有期徒刑 。
此外 , 有法律人士认为 , 由于长租公寓与房主、租客之间采取的是“背对背”模式 , 即房主、租客都与平台签约、双方之间并未签约 , 因此维权对象都是跑路的平台方 。 鉴于此 , 在联系不到平台的情况下 , 双方协商解决较为可取 。
结语
长租公寓大规模爆雷也引起了多地相关部门的高度关注 。
8月24日 , 成都住建局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 , 建议租户谨慎选择合作企业、查验房源信息和房源状况、认真确认租金价格、 谨慎选择租金支付方式、防范“租金贷”风险、采用规范的合同文本、及时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合法维护自身权益 。
9月1日 ,广州市房地产租赁协会与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同日发布《住房租赁风险提示》与《住房租赁市场风险提示》 , 建议租户选择信誉良好的公寓品牌、警惕收房租金过高或租金过低、选择较短支付周期、防范“租金贷”风险等 。
但提示远远是不够的 , 一方面租客与房主在出租房屋时要仔细审核平台方资质 , 避免上当受骗 , 另一方面也需要有关部门更好地约束管理企业经营行为 , 减少跑路行为的发生 。 在出现问题时 , 也能快速行动 , 依法保障用户的财产安全 。
更为重要的是 , 办企业要讲究诚信 , 即便是遭遇困境 , 也应当寻求正规途径解决 , 毕竟你手里握着的每一分钱 , 都是来自用户的信任 。
在飞速增长的同时 , 希望长租公寓不会成为下一个“P2P” 。
(应受访者要求 , 王雨、陈勇、张明为化名)
(责任编辑:季丽亚 HN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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