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社会组织|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日开庭

黑社会组织|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日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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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照片 三台县人民法院供图
【黑社会组织|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今日开庭】9月14日上午 , 绵阳市三台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韩开阳等13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虚假诉讼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非法侵入住宅罪一案 。
庭审中 , 三台县人民检察院指控 , 从2012年开始 , 被告人韩开阳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 , 从事以高利贷为主的放贷活动 , 网罗其他被告人 , 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韩开阳为组织者、领导者 , 以被告人周小蓉、韩军、苏庆华为骨干成员 , 以于金权、韩丽梅、韩全勇为积极参加者 , 以许美明、蒋绪波、马绅积、张亚修、于亮、徐明珍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 以位于三台县潼川镇喜洋洋广场三区2幢底9号的汽车租赁公司的门面房为场所 ,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 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增借款金额 , 制作虚假商品房买卖合同,制造虚假给付事实 , 隐匿还款凭证 , 肆意认定违约 , 以“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债务” , 采取“套路贷”“软暴力”、诉讼手段非法占有被害人财物 。通过有组织地实施上述诈骗、虚假诉讼、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 , 攫取巨额经济利益 , 树立强势社会地位 , 为非作恶,欺压群众 , 在三台县及周边地区形成重大影响 , 严重破坏经济、司法、社会生活秩序 。
庭审期间 , 合议庭将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全面调查 , 组织控辩双方对证据进行举证、质证 , 对本案事实、证据、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进行法庭辩论并听取报告人的最后陈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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