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我州印发《凉山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危险废物|我州印发《凉山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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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 凉山州生态环境局根据《全国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四川省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 结合我州实际 , 制定印发了《凉山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
据悉 ,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0年9月开始至2022年12月结束 。行动分为动员部署(2020年9月)、排查整治(2020年9月至12月)、集中攻坚(2021年1月至12月)、巩固提升(2022年1月至12月)4个阶段 。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重点行业企业和化工园区为重点 , 以有效防范和化解危险废物环境风险为目标 , 扎实推进危险废物专项整治工作 , 健全危险废物环境监管体系 , 完善危险废物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 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和处置等违法行为 。
整治范围涵盖以下五方面:
一、全州所有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单位、医疗废物处置单位 。
二、精炼石油产品制造、煤炭加工、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常用有色金属冶炼、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子器件制造、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陆地石油开采、陆地天然气开采等重点行业企业 。
三、年产生污泥(危险废物)10吨及以上的单位 。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
五、列入2019年危险废物专项治理排查范围的化工园区 , 各县(市)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以化工企业为主的工业园区或聚集区 。
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主要包括: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单位清单;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排查整治;提升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强化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等五大方面 。《实施方案》对每个方面的工作进行了详尽的部署 。
【危险废物|我州印发《凉山州危险废物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为保障《实施方案》正常施行 , 文件中提出了以下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 。各派出局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机制 , 落实工作专班 , 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 , 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
二是加强调度指导 。州生态环境局每季度对专项整治工作进度实施调度 , 各派出局要于每季度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将专项工作情况报送州生态环境局 。生态环境厅将通过工作群、专家答疑、现场指导等方式开展技术帮扶和指导 。
三是实施督导问责 。各县(市)要综合运用督查、交办、巡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州生态环境局将适时对各地落实本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导 。
四是建立长效机制 。各派出局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 , 健全与消防、应急管理等部门协作联动机制 , 加强危险废物“三个能力”建设 , 提升危险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
五是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 , 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报道 , 加大典型危险废物违法犯罪案件曝光力度 , 强化警示教育 。加强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 ,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 , 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重大环境隐患和违法行为 , 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齐抓共管、群防群控的良好局面 。
来源:州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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