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800万定金打了水漂?南昌一地下商城项目被指“一房二卖”( 四 )


律师:无证销售已违规 , 或涉嫌合同欺诈
针对前述胜利路地下商城部分认购者遭遇的情况 , 王佳红律师认为 , 从目前条件来看 , 赵晓华等人已经交了定金 , 签订了《商铺定购书》(即认购协议) , 可以认定为房屋买卖的一个过程 , 也算是锁定了房源 , 在此情况下 , 开发商未按约履行 , 上述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双倍返还定金 。 若购房者有证据证明双倍定金不足以弥补由此带来的损失 , 还可以在双倍定金数额之上再要求赔偿相关损失 , 但因为房子已网签至他人名下 , 拿回房子确实是无望了 。
“此外 , 对于开发商未取证便先销售的问题 , 其时的行为已构成无证销售 , 这不仅是一种违规销售行为 , 还有可能会涉及非法集资 。 ”王佳红进一步表示 , 我国《商品房买卖条例》明确规定 , 如果开发商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证便进行销售的 , 购房人可以要求确认认购合同无效 , 并要求开发商支付不超过购房款(已支付部分)一倍的赔偿 , 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 , 认购合同可以被认定为有效 。
王佳红还表示 , 若开发商真被证实了“一房二卖” , 则属于明显违规销售 , 还有可能涉嫌合同欺诈 , 甚至会触犯刑法 。 购房人可以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进行举报 , 并整理好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
新京报采访人员 张建
(责任编辑:宋虹姗 HO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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