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组|股东清算责任纠纷专题——第一部分


近期张剑豪律师为某机关下属的企业代理了股东清算责任纠纷案 , 借此机会 , 整理清算责任纠纷案的专题 , 以飨读者 , 今天先讲专题第一部分 。
清算组|股东清算责任纠纷专题——第一部分
本文插图

一、股东清算责任纠纷的定义
依据最高院(2016)最高法民申1195号民事裁定书的法官说理:
清算责任纠纷是指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 , 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或者因怠于履行义务 , 导致公司主要财产、帐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 无法进行清算;或者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 给债权人造成损失;或者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 , 甚至以虚假的清算报告骗取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法人注销登记 , 以及存在其他违反公司法和司法解释规定的行为 , 公司债权人有权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负有清算义务的人员提起清算责任纠纷诉讼 , 主张上述人员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或者连带清偿责任 。
上述定义对应的法律条文的规定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 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 , 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 , 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因怠于履行义务 , 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 , 无法进行清算 , 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 , 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上述情形系实际控制人原因造成 , 债权人主张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 , 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
二、清算义务人
(一)概念明晰
之前的法律条文没有“清算义务人”这一概念 。
《公司法》第183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
【清算组|股东清算责任纠纷专题——第一部分】根据上述规定 , 有限责任公司中 , 全体股东 , 是殆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主体;股份有限公司中 , 控股股东和董事 , 是殆于履行清算义务的责任主体 。
2001年颁发并生效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企业下落不明、歇业、撤销、被吊销营业执照、注销后诉讼主体及民事责任承担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试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以全体股东为清算主体 。 ”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及分公司注销登记一次性告知单》也明确:“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 , 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 。 ”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公司强制清算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首次明确“清算义务人”这一概念:
“债权人申请强制清算 , 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裁定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 , 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 , 债权人可以另行依据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的规定 , 要求被申请人的股东、董事、实际控制人等清算义务人对其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 股东申请强制清算 , 人民法院以无法清算或者无法全面清算为由作出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 , 应当在终结裁定中载明 , 股东可以向控股股东等实际控制公司的主体主张有关权利 。 ”
2017年的《民法总则》完善了法人清算义务人的概念 , 第70条规定:“
法人解散的 , 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 , 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 。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 依照其规定 。 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 , 造成损害的 , 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 ”
2020年的《民法典》完全继承了《民法总则》法人清算义务人的概念 。
但是需要明确的是 , 《民法典》中的法人是广义的概念 , 包含了公司 , 但是外延要比公司大 。
2019年的“九民纪要”专题“关于公司纠纷案件的审理”第五部分标题中提到了“清算义务人” 。 由此可见 , 近些年的立法也是逐步理清了公司清算的责任主体 , 正式确立“清算义务人”这一概念 。
因此 , 无论是清算主体、清算组还是清算义务人的称呼 , 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暨是清算义务人 , 哪怕是只持股1%的小股东 , 也负有组织清算的义务 。 而董事、监事、高管并非有限公司法定的清算义务人 。
(二)清算义务人的确定
1、依据最高院(2017)最高法民申4782号民事裁定书法官说理:
承担案涉连带赔偿责任的清算义务人应为公司在处于应被清算状态时的公司股东等主体 。
因此 , 清算义务人应当是公司处于被清算状态时公司的股东 , 而公司清算之前 , 通过股权转让方式退出公司的原股东 , 是否就不用承担清算责任呢?答案是否定的 。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