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中医诊所不得超出备案范围开展诊疗( 二 )


为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 二审稿增加了加强中医药科研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央地中医药科研合作等相关内容 , 提出 , 支持建立中医药科研机构、临床研究基地、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等科技创新平台 , 加强与中央所属中医药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合作 。 建立健全中医药产学研一体化创新机制 , 支持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医疗机构和企业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传统中医药研究方法 , 开展中医药理论和技术方法等方面的科学研究 。
《北京市志愿服务促进条例(修订草案)》(摘录)
保障
提供保险 , 应聘、旅游等可获优待
修订草案提出 , 志愿服务组织应为志愿者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安全、卫生、医疗等条件 , 根据志愿服务活动的需要 , 可以提供交通、食宿、通讯等保障 。
此外 , 修订草案提出 , 北京为通过志愿服务信息系统注册的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鼓励保险机构为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购买保险提供优惠 。 安排志愿者参与可能发生人身危险的志愿服务活动 , 志愿服务组织也应当事先为其购买相应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 , 激励志愿服务 , 修订草案提出 , 将志愿服务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 针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组织和个人制定信用激励措施 。 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参与信用激励 。 鼓励企业和其他组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 。 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可以将志愿服务情况纳入考察内容 。 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公园、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 , 可以根据实际情况 , 对有良好志愿服务记录的志愿者给予优待 。 鼓励企业向志愿者提供优先、优惠服务 。
导向
鼓励开展医护应急救援等志愿服务
修订草案提出 , 北京鼓励和支持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等成立志愿服务队伍开展专业志愿服务活动 , 鼓励和支持具备语言、医护、法律、心理、科技、文化、体育、艺术、应急救援、社会工作等专业知识、技能和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 提供专业志愿服务 。 志愿服务活动需要专门知识、技能的 , 志愿服务组织应当对志愿者开展相关培训 。
此外 , 修订草案明确了北京提倡的志愿服务重点发展领域和重点服务对象 , 提倡在养老助残、扶贫济困、应急救援、社区治理、精神文明、平安建设、环境保护、交通出行等领域和大型群众性活动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提倡为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失业人员和其他有困难需要帮助的家庭和个人提供志愿服务 。
禁止
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
修订草案明确 , 开展志愿服务活动 , 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志愿服务对象之间应当有协议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 鼓励签订书面协议:对人身安全、身心健康有较高风险的;志愿服务期限在一个月以上的;为大型群众性活动提供志愿服务的;组织志愿者在北京行政区域以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组织境外人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任何一方要求签订书面协议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修订草案还明确了志愿服务中的禁止性行为 , 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志愿服务名义进行营利性活动;伪造志愿服务记录、出具虚假记录证明等 。
新京报采访人员 李玉坤
(责任编辑:董云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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