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脉通|告知永远不足,替代方案总有缺项:术中引发并发症,患者索赔34万丨医眼看法( 二 )


审阅病历材料 , (1)患者因右下肢肿胀2月余第一次入住医方 , 入院后超声明确右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 行下肢造影术 , 术中防止血栓脱落造成肺栓塞行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并行溶栓治疗 , 符合诊疗规范 , 复查造影后出院 。 (2)患者第一次住院已有血小板异常 , 医方未及时请血液科会诊 , 存在不足 。 (3)2017年7月4日患者为取滤器再次入住医方 , 于2017年7月4日(5日)行滤器取出手术 , 依据《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和取出术规范的专家共识》记载 , 滤器取出前均须行下肢静脉和下腔静脉超声或造影 , 从医方的手术记录中看医方仅进行了下腔静脉造影 , 没有下肢静脉的造影或超声检查 , 在上一次出院前的造影提示股静脉仍有血栓残留 , 因此视为医方对滤器取出的术前评估不完善 。 (4)取出滤器手术过程中发生心包填塞 , 视为医方未尽谨慎注意义务 , 伤及心脏器官 , 引起心包填塞 。 (5)术中发生心包填塞 , 心外科医生考虑右心室壁局部少量血肿 , 可疑出血点 , 但在术后的病程中未见当时手术医生对该手术并发症进行分析 , 对患者病情重视不足 。 (6)患者发生心包填塞后经积极治疗 , 病情缓解 , 并于2017年8月24日成功取出下腔静脉滤器 。 (7)对比两次住院病历 , 医方第一次病历中对患者的既往病史记录较少 , 不知是医方询问不仔细还是患者提供不全面所致 。
(二)关于医方在对患者诊疗过程中存在的医疗过错行为与其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参与度的分析:
1.医方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以下医疗过错行为:
(1)告知不充分;
(2)患者第一次住院已有血小板异常 , 医方未及时请血液科会诊并采取相应措施 , 存在不足;
(3)对滤器取出的术前评估不完善;
(4)未尽谨慎注意义务 , 伤及心脏器官 , 引起心包填塞;
(5)发生心包填塞术后的病程中未见当时手术医生对该手术并发症进行分析 , 对患者病情重视不足 。
2.医方上述医疗过错行为中的第(1)项、第(2)项、第(3)项、第(4)项、第(5)项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一定的因果关系 。 鉴于发生心包填塞后医方及时补救 , 经治疗后患者恢复可 , 且依据《下腔静脉滤器置入术和取出术规范的专家共识》 , 无论是临时滤器还是永久性滤器均需取出 , 因此其置入和取出滤器均有指征 , 符合规范 , 但医方存在操作不慎造成患者心包填塞 , 增加了患者的痛苦及病程等 , 因此分析建议医方占次要到同等原因 。 最终的责任程度尚需法官结合本案其他证据材料进一步确定 。
医脉通|告知永远不足,替代方案总有缺项:术中引发并发症,患者索赔34万丨医眼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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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脉通|告知永远不足,替代方案总有缺项:术中引发并发症,患者索赔34万丨医眼看法】
图源:摄图网
医方对于鉴定意见不予认可 , 提出书面质询 。 司法鉴定所就医方提出的质询进行书面说明 , 内容为:
1.关于“法医认定告知不足的依据不足”的异议答复:在鉴定意见书第11页记载 , 医方在滤网取出术的知情同意书中未告知有心包填塞的风险 。 知情同意书中的条款4“出血”、条款5“损伤”、条款8“器械、材料等原因造成意外情况”、条款9“解剖结构、病变特点或技术条件”、条款11“介入治疗后症状加重不能缓解或加重”等内容里均无心包填塞的概念 。 另外 , 在第一次住院过程中 , 未见关于下腔静脉滤器是否取出、何时取出等的相关告知及替代治疗方案的告知 。 故此 , 医方存在告知不充分的情况 。
2.关于“患者第一次住院已有血小板异常 , 医方未及时请血液科会诊 , 存在不足”的异议答复:医方称患者于2009年12月03日到医方门诊就诊 , 当时诊断为血小板异常 , 未有明确病因诊断 , 无任何症状主诉 , 不构成本次手术的禁忌 。 此次患者于2017年5月4日主因“右下肢肿胀2月余”到医方住院治疗 , 有血小板异常 。 对于任何一项指标异常 , 都应该考虑其可能的原因 , 如果不好判断 , 可以请多科会诊 , 协助诊断 。 但医方对此未予重视 , 未及时请血液科会诊 。 故此认为医疗行为存在不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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