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清算报告

一、重要提示
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9]1510号《关于准予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的批复》注册 , 由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负责公开募集 。 于2019年10月30日成立并正式运作 ,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 , 基金托管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 。
根据《基金合同》“第十九部分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中第二条“《基金合同》的终止事由”的约定:“连续55个工作日出现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不满200人或者基金资产净值低于5000万元情形的 , 基金合同自动终止 , 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 截至2020年9月10日日终 , 本基金已出现基金资产净值连续55个工作日低于五千万元的情形 , 已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条款 。 本基金将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并终止 , 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 。 我司于2019年9月11日发布了《关于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基金合同终止情形及进入基金财产清算程序的公告》 。 具体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
本基金自2020年9月11日起进入清算期 , 由基金管理人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601988,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于2020年9月11日成立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履行基金财产清算程序 , 并由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基金进行清算审计 , 上海源泰律师事务所对清算报告出具法律意见 。
二、基金概况
1、基金基本情况

2、基金产品说明

三、财务会计报告
资产负债表
会计主体:大成远见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报告截止日:2020年9月10日(基金最后运作日)
单位:人民币元

注:基金最后运作日2020年9月10日 , 大成远见成长混合A类份额单位净值为1.4105元 , 份额为8,265,561.24份 , 资产净值为11,658,195.62元 。 大成远见成长混合C类份额单位净值为1.4057元 , 份额为2,195,591.62份 , 资产净值为3,086,265.52元 。
四、基金财产分配
自2020年9月11日至2020年9月17日止为清算期间 , 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对本基金的资产、负债进行清算 , 全部清算工作按清算原则和清算手续进行 。 具体清算情况如下:
1、资产处置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银行存款为人民币21,272,205.31元 。
(2)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40,515.03元 。
(3)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存出保证金为人民币64,785.79元 。
(4)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股利为人民币20.32元 。
(5)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利息为人民币4,306.35元 。
(6)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收申购款为82,865.61 , 该款项已于2020年9月11日收回 。
(7)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19,673.50元 , 为本基金持有的下述未变现资产:

(8) 本基金最后清算日交易性金融资产为人民币46,003.68元 , 为本基金持有的下述未变现资产:

截至本次清算期结束日(2019年9月17日) , 本基金所持网下新股尚未上市 , 故需进行二次清算 。 本基金将于上述未变现资产全部变现后进入二次清算程序 , 并将清算后的全部剩余财产扣除基金财产清算费用、缴纳税款并清偿债务后 , 按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
2、负债清偿情况
(1) 本基金最后运作日应付证券清算款为人民币24,726.33元 , 该款项已于2020年9月11日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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