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0|事关300万人!教育部新规:让不合格的学生分流淘汰,给研究生学位“挤水”( 二 )


尤其值得注意的是 , 导师要综合开题、中期考核等关键节点考核情况 , 提出学生分流退出建议 。
《若干意见》还专门强调了师德师风 , 提出学位授予单位建立科学公正的师德师风评议机制 , 把良好师德师风作为导师选聘的首要要求和第一标准 。
在提高导师的指导能力方面 , 《若干意见》提出 , 完善导师培训制度 , 各学位授予单位对不同类型研究生的导师实行常态化分类培训 , 切实提高导师指导研究生和严格学术管理的能力 。 首次上岗的导师实行全面培训 , 连续上岗的导师实行定期培训 , 确保政策、制度和措施及时在指导环节中落地见效 。
在导师的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方面 , 《若干意见》提出 , 将研究生在学期间及毕业后反馈评价、同行评价、管理人员评价、培养和学位授予环节职责考核情况科学合理地纳入导师评价体系 , 综合评价结果作为招生指标分配、职称评审、岗位聘用、评奖评优等的重要依据 。
对师德失范、履行职责不力的导师 , 视情况给予约谈、限招、停招、取消导师资格等处理;情节较重的 , 依法依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
此外 , 《若干意见》还提出 , 完善导师和研究生申辩申诉处理机制与规则 , 畅通救济渠道 , 维护正当权益 。 当事人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的 , 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提起申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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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岳权利 HN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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