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退党后4年才可再入党,国民党拟修入退党办法


台海网|退党后4年才可再入党,国民党拟修入退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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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海网|退党后4年才可再入党,国民党拟修入退党办法】台媒资料图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 国民党中常会明天将处理“中国国民党党员入(退)党办法”修正草案 , 将自退党声明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回复党籍 , 修正为4年 , 以防止有人投机取巧 , 在违纪参选公职之前 , 先行主动退党 。 国民党组发会主委李哲华晚间受访表示 , 今年改革委员会中 , 在党务改革的讨论时 , 有委员认为为了要杜绝有些投机的人 , 在参选公职时 , 未被党内提名 , 就主动退党参选 , 在不会受到党纪处分的状况下 , 2年后又申请入党 , 继续争取党提名 , 参加初选 。 李哲华说 , 改革委员会的委员认为这样投机的风气不可长 , 所以建议修改国民党党员入(退)党的相关规定 , 让制度更完备 。 李哲华表示 , 为了杜绝投机风气 , 因此组发会认为应该要回溯到2018年的地方选举 , 所以这项新规定须回溯到2018年1月1日起适用 , 但考纪会认为回溯期太长 , 建议以不回溯为原则 , 组发会尊重考纪会的意见;因此明天的中常会 , 会将两种意见并陈 , 由中常委做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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