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朋友圈卖保险,怎么规范如何监管?
“该款保险产品即将停售 , 上车从速!”“高保额、低保费 , 百万医疗险 , 你值得拥有!”……在大家的微信朋友圈里 , 可能经常会出现类似的保险营销内容 。
近年来 , 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 , 弥补了传统保险销售模式的不足 , 对保险业产生了深刻影响 。 据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测算 , 去年互联网人身险实现保费1857.7亿元 , 同比增长55.7%;互联网财险保费838.62亿元 , 同比增长20.6% 。
互联网保险业务快速发展 , 让人们得以更便捷地购买保险产品 , 但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和风险隐患 , 给行业监管带来挑战 。 去年 , 中国银保监会接到互联网保险消费投诉约1.99万件 , 同比增长近九成 。
为规范互联网保险业务 ,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 中国银保监会起草了《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征求意见稿)》 。 在《办法》起草情况说明中 , 中国银保监会表示 , 将以制度修订为契机 , 总结近年来行之有效的监管实践 , 进一步优化互联网保险监管顶层设计 。 瞄准问题、厘清边界、明确规则 , 突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 做到政策明晰、务实管用 。
具体的修订原则包括 , 坚持“机构持牌、人员持证” , 把握互联网保险业务的本质和规律 , 明确基本内涵和标准 , 划定业务红线 , 打击非法经营 , 维护市场秩序 , 构建覆盖互联网保险交易全过程的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 。
管住“大忽悠”的同时 , 也要让合规经营获得长足发展 。 监管部门表示 , 鼓励保险与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等新技术相融合 , 支持互联网保险在更高水平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民生 。
【人民日报|朋友圈卖保险,怎么规范如何监管?】那么 , 哪些机构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究竟能不能在朋友圈卖保险?咱们一起来看看《办法》是怎样规定的 。
保险机构从业人员获得机构授权后 , 方可通过微信朋友圈、短视频、直播等方式进行营销宣传
当前 , 保险机构从业人员普遍通过微信朋友圈、公众号、微信群、微博、短视频、直播等方式进行保险营销宣传 。 这样做合规吗?
《办法》明确 , 互联网保险业务是指“保险机构依托互联网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保险服务的保险经营活动” 。 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应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第一 , 保险机构通过互联网和自助终端设备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第二 , 消费者能够通过保险机构自营网络平台的销售页面独立了解产品信息;
第三 , 消费者能够自主完成投保行为 。
“保险机构从业人员经所属机构授权后 , 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 。 ”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解释说 , 保险从业人员利用新渠道开展宣传、销售保险 , 首先要有保险机构授权 , 营销宣传活动要遵循清晰准确、通俗易懂、符合社会公序良俗的原则;二是营销宣传内容也要由所属保险机构统一制作;三是营销宣传页面应准确描述保险产品的主要功能和特点 , 不能“自由发挥”夸大其词 。 此外 , 从业人员应在营销宣传页面显著位置标明所属保险机构全称及个人姓名、证件照片、执业证编号等信息 。
请注意 , 这里说的是保险机构的从业人员 , 取得授权后可以开展互联网保险营销 。 也就是说 , 《办法》明确了“持牌经营”要求 , 互联网保险业务应由依法设立的保险机构开展 , 其他机构和个人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 非持牌机构不得提供保险产品咨询服务 , 不得比较保险产品、试算保费、报价比价 , 不得为投保人设计投保方案 , 不得代办投保手续 , 不得代收保费等 。
银保监会相关负责人介绍 , 《办法》要求保险机构应为互联网保险营销宣传建立一系列管理制度 , 并承担合规主体责任 ,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执业登记和管理 , 标识其从事互联网保险业务的资质 。 不满足规定条件的不得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 , 已经开展的应立即停止通过互联网销售保险产品或提供保险经纪服务 , 整改后满足规定条件的可以恢复开展相关互联网保险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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