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欠费失信,征信系统别掺乎“电信家务事”

10月10日 , 采访人员获悉 , 中国电信江西省欠费信息将接入个人征信系统 , 从2020年11月开始执行 。 江西电信客服也明确回应 , 若用户之前使用的电信产品欠费超过3个月未交清欠费 , 或者享受了手机、话费优费 , 有在网协议约定而没有履约 , 相关信息都有可能会被接入征信系统 , 受到处罚 。 (10月11日 光明网)前段时间 , 某地将“不缴纳物业费”“迟缴纳物业费”纳入了社会征信系统 。“不缴纳物业费”“迟缴纳物业费”确实是个社会问题 , 但是 , 需要找到“不缴纳物业费”“迟缴纳物业费”的原因 , 一个巴掌是拍不响 , 固然有业主的原因 , 但是也有物业的原因 。 难道 , “不缴纳物业费”“迟缴纳物业费”都是业主错了!想想那些给物业敲锣打鼓送“收费第一名 , 服务倒第一”锦旗的业主 , 如果只是教条地把他们纳入“失信系统” , 是不是也挺冤枉!道理是一样的 , “手机欠费算失信”也是对征信系统的滥用 。 手机欠费 , 不一定都是手机用户的错 。 手机用户可能有错 , 电信运营商也不见得就“都正确” 。 有的“手机套餐”本身就存在欺骗行为 , 手机用户发现了之后当然会不高兴;有的“电信业务”本身出现了计费错误 , 手机用户的诉求却没有得到回应;有的手机用户遇到特殊情况 , 三个月没有缴纳费用不是“故意为之”而是“无心之过” , 这个时候需要互相理解 , 而不是把他们都统统纳入“失信范围” 。通过“手机欠费算失信”的游戏规则 , 我们可以看到 , 处罚力度还是比较大的 。 如果被纳入不良征信记录 , 就会在个人贷款、就业和交通出行等方面受到影响 。“手机欠费”和“拒不还款”“银行借贷”有着本质区别 。 一个方面是 , 故意不偿还他人、银行的借款 , 属于“老赖行为” , 而“手机欠费三个月”并不属于这种情况 , 可能是业务纠纷 , 可能遇到了“电信欺骗”“霸王条款”;一个方面是 , 手机欠费数额不大 , 有的是几块钱 , 有的是几十块钱 , 不存在“恶意欠费”行为 。我们需要一个诚信的社会 , 诚信是这个时代的金子 。 但是 , 在打造诚信社会进程中 , 也需要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 而实际上 , 目前的征信系统成了一个万能的筐 , 什么都想往里装 , 迟交水费 , 迟交电费 , 迟交物业费等等都被算到了“失信范畴” , 不问青红皂白的“算失信”是一种拉偏架 , 也有失公平 。“手机欠费”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 假如错在运营商的“霸王条款”和“套餐欺骗” , 不诚信的是谁!征信系统毕竟不是“法官” , 就别瞎掺和“电信家务事”了 , 你也未必就能“断清楚” 。来源:红网作者: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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