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完整林荫道,北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设有了新标准
新京报快讯(采访人员 邓琦)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10月13日消息 , 近日 , 北京市地方标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环境规划设计标准》正式发布 , 并将于2021年4月1日实施 。
根据最新标准 , 既有道路不得通过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方式拓展机动车道 , 已挤占的应恢复 。 北京应建设完整林荫道 。 隔离设施应优先选用绿化分隔带 。
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 《标准》是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 , 建设步行和自行车友好城市为总体目标 , 按照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高标准 , 为首都北京量身定制 。
既有道路拓展机动车道不得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为确保行人和自行车的路权 , 确保出行安全 , 《标准》继续将各级城市道路两侧设置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等作为强制条款 , 并强制性规定既有道路不得通过挤占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方式拓展机动车道 , 已挤占的应恢复 。 设计速度大于每小时40公里的城市道路 , 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之间必须设置安全隔离设施 。 隔离设施应优先选用绿化分隔带 。
建设完整林荫道 , 营造良好出行环境
《标准》提出不仅要保证人行道和自行车道 , 还要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优美的景观和良好的空间秩序 。 例如提供舒适的林荫道 , 安排休憩座椅、方便的存车设施、城市家具和附属设施 , 完善自行车交通标志标线 , 优化建筑界面等 。
另外 , 《标准》提出了完整林荫道的建设标准 , 规定各级城市道路应强化高大乔木的种植力度 , 建设完整林荫道 , 为行人和自行车提供连续、完整的树荫 。
城市人行道宽度不应小于2米
《标准》明确 , 各级城市道路两侧应设置人行道 , 且人行道不得中断;人行道内不得设置妨碍行人通行的设施 。
针对人行道宽度 , 也作出了规定 。 人行道宽度应该用推荐值 , 只有在空间困难的情况下才可采用最小值 , 其中 , 快速路辅路、主干路推荐大于或等于4米 , 最小值为3米 , 次干路最小值为2.5米 , 支路最小值为2米 , 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集中路段最小值为4米 。 也就是说 , 如果不存在空间困难情况 , 人行道宽度不能小于2米 。
建完整林荫道,北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设有了新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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