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完整林荫道,北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设有了新标准( 二 )

还有一些被单独列出 , 例如 , 道路一侧为铁路等行人交通量稀少的路段 , 人行道宽度不宜小于1.5米 。 城市道路以下等级的胡同、街坊路等道路 , 有机动车通行的 , 可供行人通行的宽度不宜小于1.5米 。 城市绿道人行道的宽度不宜小于2米 。

 

提高人行道平坦度

 

为提高人行道的平坦度 , 方便轮椅、行李箱、买菜车以及老年人等通行 , 《标准》规定居民区、交通枢纽周边道路的人行道宜采用渗水沥青路面 。

 

另外 , 《标准》规定盲校、福利工厂、盲文图书馆等盲人集中区域周边的城市道路 , 应在人行横道的中间位置设置连续的盲道 , 并应与人行道上的盲道衔接 。

 

建完整林荫道,北京步行和自行车交通建设有了新标准。针对自行车停车空间不足问题 , 《标准》规定轨道交通车站、交通枢纽、大型公共服务设施等自行车停车需求较大、地面空间不足的 , 首先应取消周边50-100米范围内占路机动车停车泊位 , 用来设置自行车停放区 。 仍无法满足需求的 , 应建设立体停车设施 。

 

针对自行车逆行问题 , 《标准》规定非机动车道路面的自行车标识前方应增加箭头 , 表明正确的骑行方向 。 为彰显平面交叉口自行车的路权 , 《标准》规定所有大型交叉口应采用白色双虚线+自行车标识+箭头的路面标志 , 确保昼夜都容易辨识 , 避免对古都风貌的影响 。

 

新京报采访人员 邓琦

编辑 白爽 校对 柳宝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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