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彬彬就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谈


|唐彬彬就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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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法学院唐彬彬在《法学家》2020年第4期上发表题为《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规则的反思与重构》的文章中指出:
【|唐彬彬就跨境电子数据取证谈】在刑事司法领域 , 我国立足于自身利益最大化原则 , 对侦查机关收集境外数据持主动放宽的态度;同时 , 为限制他国调取我国境内数据 , 确立数据本地化存储模式、出境安全评估机制以及刑事司法协助分段式审查模式 。 然而 , 由于数据的虚拟性与海量性 , 导致我国针对境内数据的单边立法难以实现预期目的 。 基于数据之上的多重利益结构 , 明确数据主权、强调数据本地化存储具有正当性 , 但会导致跨境数据调取无法摆脱“缓慢、低效”的困境 。 综合比较美国长臂管辖模式与欧盟数据分类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 在我国国内立法上 , 应该坚持以数据本地化存储为基础 , 完善数据分类、分级管理的体系 。 同时 , 为解决各国分散式立法带来的混乱局面 , 我国应当作为积极的规则推动者 , 构建跨境数据取证的国际统一方案 , 以实现跨境数据取证兼顾“尊重数据主权”与“快捷、高效”的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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